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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伸向幼童黑手也可借“他山之石”
http://www.scol.com.cn(2017-11-27 8:05:4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管庄红黄蓝幼儿园新天地分院被指“虐童”,引发关注。对此,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涉事教师刘某某已被刑拘。随后,北京市教委对事件涉案人员予以“强烈谴责”,北京朝阳区政府则发声责成立刻免除该幼儿园园长职务。几乎就在同时,发生于2015年的吉林红黄蓝幼儿园虐童案宣判,涉案的四名教师以虐待监护人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幼儿园虐童案时有发生。虐童行为极其恶劣,涉嫌犯罪。如不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加以遏制,必将导致更严重后果,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然而,每次虐童事件后,基本上都是程式化处理方式:处理相关人员,追究刑事责任,排查清理幼儿园安全隐患,加强幼教的监管工作,做好幼儿家长安抚,对幼儿做心理疏导,继续强化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之类。而随后,类似的虐童事件再次发生。

  可见,仅靠上述措施无法保证虐童案减少或不再发生,即便加强“管理”,采用的也是原来的管理方式。虐童肯定与管理、教育、培训等有关,但如果仍沿用原来的管理模式,恐怕无济于事。而且,那些虐童的幼儿园,都是有资质,甚至很有名气的幼儿园。至于那些规模小、实力弱的幼儿园,就更不令人放心了。因此,虐童肯定与幼儿园内部的管理有关,与相关部门的监管有关,也必然与管理方式不合理、不科学有关。

  事实上,虐童不仅限于中国,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同样存在。就是在一些发达国家,虐童同样困扰着监管者,不断触动着人们敏感的神经。世界各国都经历过对幼童被虐待从不重视到重视,再到完善幼童保护措施的痛苦经历后,才逐步走向正轨。而要减少甚至杜绝虐童的发生,参考国外的一些做法,借“他山之石”,没准儿就可以“攻玉”。在如何应对虐童上,美国就有过惨痛的和教训,其经验很值得借鉴。

  1874年,9岁的玛丽·艾伦被养母虐待,房东实在看不下去就报了警,可警察认为这是在“管教”孩子。当时,美国的法律无权干涉监护人殴打孩子,其他机构也没办法干预。最后,还是美国防止虐待动物协会帮了忙,因为艾伦也是“动物”,以“虐待动物”名义起诉了艾伦的养母。该案颇具讽刺意味,也足见当时美国在保护幼童不受虐待上的软弱无力。

  然而,正是“艾伦案”,促使美国各地陆续成立了儿童虐待预防协会。1912年美国儿童福利局成立后先后出台多项法律。1974年儿童虐待预防与处理法案最终出台。为防止该法案沦为一纸空文,福利局强调第三方原则,绝不让任何一方单独监督,这就促成了“家长委员会”的诞生。而“家长委员会”的唯一职能就是:监督学校,防止学校虐童!如果再有虐童倾向,家委会就会行使监督权,防止黑手伸向幼童。

  前段时间,国内媒体都在报道一些地方的家长竞聘家长委员会资格这件事。遗憾的是,那些竞聘的家长,基本都在向学校和老师“献媚”,以“拼爹拼妈”的方式显示自己的职位、收入,目的就是让老师对自己的孩子多加关照。可是,家长委员会除了与老师沟通孩子的校园生活外,还有一个更重要职能,那就是:监督学校和老师,以防孩子被虐!

  可见,密织一个预防孩子被虐的网络,不仅需要官方对学校的监管,家长必须参与其中。家委会的职能,就是在需要的时候,说服见证者并收集证据,举证虐待行为,使恶人受惩罚,对虐童恶行也是一种威慑。由此,在虐童事件发生后,愤怒和谩骂无益。在用原来的办法管理或整改也显得无效的情况下,是不是该参考国外的一些做法,如让家委会更多地冲在前面,形成另一道保护墙呢?(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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