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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10点作业未完成可不做”行吗?
http://www.scol.com.cn(2017-11-14 15:33:3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维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出台了新的中小学作业管理规定,提出了中小学作业要求。值得注意的是,规定提出,如果学生做作业时间超过晚上10点还未完成,在家长证明下,学生可选择不做完剩余的作业。(11月14日《宁波晚报》)

  老师给学生布置家庭作业,一方面是,老师可以从中了解学生对自己所授的新知识掌握情况;另一方面,也可以督促学生对已学的知识进一步巩固。所以说,中小学生做好家庭作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也是不可小觑的。

  然,从目前中小学生做家庭作业效率来看,也是有两个极端,要么是理解能力强、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做作业,不用家长多操心都会感到很轻松;要么是学习有差异的学生,在做家庭作业时,也不知道要慢多少拍了。甚至对稍有难度的作业题,可能整个晚上一道题也做不完。难怪有家长吐槽说:“陪孩子写作业陪的都心梗了”。

  俗话说:花有异样红,人有各不同。我们每个人不论做什么事都有快慢之分,好坏之别。比如:有的学生在上课时能迅速进入状态,对学习特有兴趣,老师课堂上讲的知识也能在短期内熟练运用和掌握。于是,做起作业来也就轻松自如;而有的学生则是小马虎型,对老师讲课内容通常都是似懂非懂,甚至还一知半解,而在做作业时,就时常感到吃力和困难了。

  问题是,现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出台规定,如果学生做作业时间超过晚上10点还未完成,在家长证明下,学生可选择不做完剩余的作业。

  笔者认为,虽说这样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值得肯定。但是,如果要从孩子学习效果上讲,这是否又会助长孩子知难而让的惰性呢?我们都知道,孩子写作业效率不高,其本身可能就是属于学习“困难户”,现在遇到难题还要让步,那么到头来,就是一步跟不上,步步要落后。如此一来,势必要导致孩子在学习上欠账越发增多,与班级成绩好的同学距离也越拉越大。我想,学生答应,其家长也未必答应。

  由此,笔者认为,在教育教学上,我们应该多一些因人施教的思维方式,尤其是我们学校老师在布置作业时,要有一个量身定做的考虑,也就是,“看人下菜单”,对不同的学生,要有不同的作业要求。其目的就是要杜绝机械性地教育教学方式,多些适用型的教育教学模式,让学生在补缺补差中练就学习能力,提高学习成绩。让每个学生都有一个循序渐进快乐学习、健康成长的环境。我想,这恐怕才是我们出台“晚上10点作业完不成可不做”的应有之义。(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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