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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陵园跳舞难禁,“禁舞令”虚晃一枪?
http://www.scol.com.cn(2017-11-30 7:50:0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本月13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明确要求不得在烈士陵园等庄严场所开展广场舞健身活动。“禁舞令”下达半个月,烈士陵园还有人跳广场舞吗?连日来,楚天都市报记者对各烈士陵园进行了探访。发现“烈士陵园跳舞”现象依然。管理部门表示:不好强制驱赶。(11月29日《金羊网》)

  记者对辖区所有烈士陵园进行探访,虽然体育总局的“禁舞令”已经发出了一段时间,但是“烈士陵园跳舞”的情况还是没有得到改观。禁令之下,舞步依然翩翩。音乐声、舞步声、吵闹声,让本该肃穆的烈士陵园淹没在嘈杂里。

  禁止在烈士陵园跳舞,体育总局发出了严厉通知,为何就是管不住“任性的舞步”?“禁舞令”是有着约束力的,从制度层面来看,监管部门完全可以借助“禁舞令”的规定,查处“烈士陵园跳舞”行为。遗憾的是,手里拿着威力无比的“禁舞令”,管理部门却自废武功了,他们的说法是:不好强制驱赶。

  不好强制驱赶说法何来?体育总局的“禁舞令”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能在烈士陵园组织广场舞等娱乐活动,发现这样的行为要严厉查处。既然国家有关部门发出了这样的通知,也给出了具体的标准,作为地方管理部门而言,就应该积极查处“烈士陵园跳舞”的行为。

  为何地方监管部门对“禁舞令”视而不见?原因很简单,国家体育总局这样的部门说起话来还是“人微言轻”的,到了地方这个层面上,是没有几家执法部门会把国家体育总局的要求当回事的。假如说,这个通知是国家公安部发出的,是国家民政部发出的,结果会是什么?亦或说,如果“禁止在烈士陵园跳舞”的规定是国务院法制部门发出的呢?结果一定会是不一样的。

  当务之急的事情是,需要让地方上的有关部门从认识上重视“禁止在烈士陵园跳舞”的规定,不能因为是体育总局发出的,就不当一回事。需要思考的另外一个事情,还是“禁舞令”的提档升级问题,需要考虑由更高的国家部门,或者是公安部、民政部、文化部联合发出“禁舞令”。只有这样,才能让地方有关部门真正重视起来。

  即使,“禁舞令”的层次不高,也不是不作为的理由。毕竟在“烈士陵园跳舞”是不文明、不道德的事情,是对革命先烈的不敬畏。对于市民而言,更需要有正确认知,跳舞要找个合适的地方。当然,地方政府还需要加大体育场馆建设力度,让跳广场舞的人不再为场地焦虑。

  烈士陵园跳舞,“禁舞令”的武功被谁废了?(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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