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时事政治 >> 正文
聘任制公务员不能“中看不中用”
http://www.scol.com.cn(2017-11-29 7:55:3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图八木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新疆发布公告,为自治区地矿局等单位招聘9名聘任制公务员,仅10月份以来,已有四川德阳、河南开封、山西省、新疆等地发布招聘聘任制公务员的公告。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1个省份“试水”聘任制公务员招聘。(11月28日《人民日报》)

  随着中办、国办不久前印发《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的出台,各省各地区又将掀起新一轮的聘任制公务员招聘热潮。但是也仅仅只是关注度较高,真正能够招聘到合适能用的专业技术人才却是少之又少。虽然有些地方降低了招聘条件,招到了人,但招聘到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底如何,也是谁用谁知道,外人看到的只是他们开出的高薪。

  按理说,聘任制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高于一般公务员,这也无可厚非,但问题是他们所从事的那些工作却让人怀疑,他们到底值不值那样的高薪,这也是其他类别公务员对聘任制公务员羡慕嫉妒恨的重要原因。对于真正的技术人才来说,他们因为技术精湛,很受那些企业的青睐,工资和福利待遇要远高于政府部门开出的薪水,他们自然不愿意去应聘聘任制公务员。那么可以想象,参加聘任制公务员应聘的技术人才又能够有多少。

  更有甚者,有些聘任制公务员的招聘本身就存在问题,不少是先去相人,相中人后再进行“萝卜招聘”。他们也有他们的理由,如果人不熟悉,不知道其技术能力,怕招聘不到真正的人才。这样的“萝卜招聘”虽然确保了对被招聘人的知根知底,但也给招聘腐败打开了方便之门。那些被招聘的人才之中,很难确保没有“滥竽充数”的关系户。

  再者,不管是先行试水的浙江还是深圳,目前都存在着一个共同的问题,那就是在连续两个招聘期满后,这些聘任制公务员已经成为变相的“铁饭碗”。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劳动者只要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后,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变成了长期职工。工作满十年以上的,无特殊情况,不能将他们辞退。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不得辞退。从2006年开始,截止目前已经11年,很多的招聘制公务员已经进入第三个合同期,或者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问题,这些聘任制公务员都将成为变相的“铁饭碗”。

  其实,对于聘任制公务员,个人认为,可以有,但不宜全面推广。一方面是政府部门专业性较强的技术岗位毕竟不多,大部分都是行政管理和服务性岗位,没有必要大范围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再说,聘任制公务员的聘用工资和福利水平太低也没有人来报名,如果技术性不高,但工资福利太高了又有失公平,还容易让腐败打开方便之门。所以,对于聘任制公务员的招聘量不但要减少,更要从严控制,防止腐败的发生。

  要加强对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对他们签订合同时,应该明确服务年限,对不能达到服务年限的,要让他们付出一定的经济代价,不能让他们把政府部门的技术岗位作为练兵场,在技术有一定提升之后,逃离政府部门去企业赚取更大的利益。对于那些技术要求比较高的,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对不能购买的技术岗位,可以采取高薪聘请专家入职的方式解决。同时,应该加大对专业技能岗位非聘任制公务员的培训力度,使他们成为真正行家里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将聘任制公务员用好用活。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