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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知错即改者应多一些包容
http://www.scol.com.cn(2017-11-14 7:57:0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丁乔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针对扶贫文章被指抄袭一事,湖北当阳市委宣传部给澎湃新闻发来情况说明,称当阳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林某撰写文章时借鉴了广西灌阳的相关稿件,误将借鉴的文章上传到政府网。已经对林某诫勉谈话,并责令其公开检讨。(11月13日澎湃新闻网)

  湖北当阳与广西灌阳两地相隔千里,在当阳市政府公众网上,却被发现有篇与广西灌阳相同的稿子,不是空间错位,而是干部疏忽大意所致。抄袭一事,说起来谁都难以接受,当然,除了抄袭者本人,抄袭本是人见人恨,但是作为政府官网,作为公职人员,抄袭更应是坚决杜绝。

  经过当地有关部门的仔细调查与核实,“抄袭”一事终于有了眉目。原来,负责该文章的干部在撰写的时候,想要借鉴灌阳的文章,却没想到,错误地将灌阳的稿子上传到网站上,进而导致呈现给社会的不是该单位的原创,而是与借鉴稿子一模一样的稿子,结果,名不副实的借鉴成了名副其实的抄袭。摆在眼前的证据,也给当地国土局扣上了抄袭的铁帽子。

  都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再者,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是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能否立知立改。从当阳国土局发给澎湃新闻网的一份《说明》中看到,当阳国土局对该事件的调查、研究、分析和承诺是下了一番功夫的。首先从事件来龙去脉上理清了原委,并从问题现象上入手分析原因所在,同时,也提出了今后在审核信息上的工作举措。其态度可嘉,其诚意可赞,其决心可见一斑。相比之下,那些被公众发现问题却避而不谈、将错就错,或者找各种不合情不合理不合规的理由来搪塞,更让公众难以接受。

  事件被聚焦,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当事人受到应有的处分是必然的,不过,就常理而言,处理了具体负责的责任干部,负责信息审核和最终把关的领导干部也应该负有相应的责任,不能把“锅”推给一个干部背。毕竟,负责信息来源的干部,不是信息发布的终审人。想来,社会对这个工作失误的干部的批判也是毫不留情、劈头盖脸,更有一些感性超过理性的公众恨不得将其革职查办。笔者认为,情绪可以有,但是理性表达才是正道。包括单位领导干部,更不应该就此事全盘否定该干部的所有优点,从此让其看不到晋升发展的希望。

  知错,是人性的闪光点,即改,是直面问题的勇气担当,人不怕犯错,怕就怕明知故犯、将错就错、不知悔改。换位思考,如果错误上传信息的那个人不是别人,而是你自己,面对公众指责、领导批评甚至各种严厉的处罚,你自己又将作何感想。笔者认为,该干部犯下的错误不是不可弥补,完全没有必要谴责得体无完肤,对知错即改者包容以对,也是人性的光辉。我们通常都喜欢善意的批判,更喜欢带着以帮助关怀为目的的“找茬”,这样才会让自己从改正缺点的过程中得到能力的升华。(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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