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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裁定书”缘于“比烂”心态作祟
http://www.scol.com.cn(2017-11-13 7:59:5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陆仁忠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继被网友曝光“法官醉酒致休庭”后,湖南永州市东安县人民法院再被曝“奇葩裁定书”。网友晒出的一份裁定书显示,文书中错字连篇,被网友讽刺“文字错误到了令小学生都无法容忍的程度”。(11月12日,澎湃新闻网)

  一篇短短数百字的裁定书,竟然出现7处错误,而且还集中出错于姓名、性别、地名等常识性文字中,也难怪被网友讽刺。这样的裁定书可不只是奇葩,甚至完全可以称之为“荒唐裁定书”。

  按常理推断,法院工作人员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像性别成“吕”、“东安县”成“东这县”之类的错误本不应发生,但事与愿违,它们恰恰就出于法院工作人员之手,而且还是出现在极其严肃的法律文书中,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可见一斑。

  首先来讲,这种错误肯定是作风不严所导致。尽管笔者没有在法院工作过,但相信任何法律文书从填写到送达,必然会有一套非常严谨的审批程序,文书中会出现了如此多的“低级错误”,要么就是无人审核,要么就是审核“走过场”,无论从哪种角度讲,都需要好好拷问一下该法院的作风之弊。

  尽管在法院的调查通报中已经谈到了这点,认为错误的根源在于有关负责人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文书审查把关不严,但这绝非最重要的。透过这份法律文书,我们看到的更多还是该法院对待工作的随意态度,以及对法律尊严的严重亵渎和践踏,或许这并不是处罚个别相关负责人就能解决的问题。

  深究根源,发生这样的问题,最大的原因或许还在于“比烂”心态作祟。就在前几天,同样是在该法院,还发生了一起“法官醉酒致休庭”事件,如果这两件事情是发生在不同地方,或许我们可以视之为“个例”,但如果是同一地方发生的事情,那可就真不是“小问题”,而是整个单位共性的“大问题”。

  试想,如果整个单位有非常规范的纪律约束、有非常严谨的工作流程、有非常鲜明的风气导向,以及良性的“能上庸下”机制,即便有个别人“作风不正”,在大环境的影响下,也势必有逐渐好转。但反之,如果整个单位都在“比烂”,那就再懂“自律”的人,久而久之或许也会被“拖下水”。

  因此,我们可以嘲笑该法院裁定书的“奇葩”,但更应看到“奇葩”的背后实则是一面镜子,照出的是当前社会的共性“顽疾”。如何消弭这种“比烂”心态,或许才是社会需要思考的问题,至少笔者认为如果能找到好的解决方案,比处罚出错人员更有价值。

  有关部门不妨在考核机制、奖惩机制上多下点功夫,在给“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之人提供最大支持的同时,适当给“官帽”松松“绷带”,不让其成为某种意义上的“铁饭碗”,兴许能有不一样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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