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惩戒干部“不在状态”行为的同时,又不挫败其工作的积极性,鼓励支持其干事创业?攀枝花市东区给出了一种答案。该区分别出台了《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领导干部状态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动态监管、严明奖惩,最大限度调动每一位在岗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10月23日《四川日报》)
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毫无疑问我们必须要鼓励基层创新,鼓励那些想干事、能干事、也能干成事的干部主动参与到改革实践中来。这样才能最大限度激发基层活力,推进地方改革发展。但改革创新本身就意味着风险与责任,如果因为认识偏差和工作失误而被问责,必然会打击基层积极性,同时也会滋生懒政思想。如何破解这个难题,关键就在于为基层干部松绑的同时,对懒政行为进行问责,才能激活一池活水。
容错机制并不是一个创新,在许多地方也出台了相关的制度举措,进行了探索实践。但总体而言,并未发挥出机制本身的作用,原因并不在与机制本身,而在于地方在推行这项制度的同时没有把握住问题的关键。那就是对容错的范围和标准的界定,有些地方把容错当成一个框,啥问题都以容错作为幌子,结果失去了底线和原则,不仅没有达到改革创新的目的,反而让容错机制落入了诟病。
攀枝花市东区结合基层实际,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因私利出现工作失误偏差”“推进改革和体制创新因缺乏经验出现探索性失误”“重点工作、项目推进中因大胆履职出现一定失误”等10种情形进行了明确。让容错有了精细化的标准,这就为基层干部注入了思想活力。大胆去干,大胆去改革创新,树立起了“为担当者担当、让干事者无忧”的风向标。
容错解决了干部的思想顾虑问题,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如何对那些有碍于干实事的人和事进行问责,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在一个单位里,不能出现截然不同的两种情形。一个是积极的参与到基层改革实践,一个是慵懒散浮拖,在背后说风凉话,戳脊梁骨,在反作用于改革创新。对此攀枝花东区也从根本上进行了制度破题。及时出台《领导干部状态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对干部状态进行问诊把脉,进行聚焦治理。
从基层干部抓起,从为民服务的具体事件抓起。比如对工作中擅自离岗问题,对领导干部防汛值班期间擅离职守问题,对环境保护整改不力的问题等,该通报的通报,该免职的就免职,该追责的就追责,绝不手软,这就从根本上极大震慑了一些干部的思想。如何界定为不在状态,该区明确了干部不守规矩、作风不实、精神萎靡、能力不足4个方面共15种不在状态表现。按图索骥,对号入座,谁在偷懒,谁不在状态,自然就露出了原形。
由此看来,制度的执行关键在于结合实际,关键在于有效破解改革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只要以问题为导向,大胆的探索实践,只要善于从实际出发对现有制度进行完善,一样可以产生出强大的现实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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