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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和物种,要意识更要方法
http://www.scol.com.cn(2017-10-23 7:46:2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吴云青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很多人喜欢在朋友圈里晒小区环境:枝头偶遇的一只鸟,开得正好的一丛花……这些古人写进诗里的题材,被我们拍成照片,兴致勃勃地邀友共赏。

  谁不爱优美的环境?不过,更多时候我们是被动地欣赏,为维护这些美丽而主动做的事比较少。北大师生就积极得多,他们已经监测校园物种长达15年,近日还提出了设立“校园自然保护小区”的构想。当然,一般社区没有北大那么好的地理条件,但这种保护环境和物种的强烈意识和科学做法,对普通人来说也值得借鉴。

  保护自然不单要有意识,更要讲方法,这是越来越多人的共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说“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这里的“尊重”“顺应”“遵循”,就是保护自然的方法论。

  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是了解自然规律,而自然规律并不总是那么浅显直接,需要人们保持谦逊的态度,多掌握相关科学知识,少一些“想当然”、“想不到”。比如,现在城市中有一群照顾流浪猫的爱心人士,不知其中有多少人知道猫是鸟类杀手呢?2013年《自然·通讯》的一篇论文提到,在美国,每年散生猫杀死14—37亿只鸟。缺乏这一知识,可能想不到爱猫竟与护鸟之间存在这么大的矛盾;而这个矛盾又可以借助知识尝试解决——一些地方的人就通过给散生猫戴彩色项圈来保护鸟类。

  人类活动与自然保护之间不可能全无冲突,民间环保组织曾曝光“圆明园割芦苇毁鸟巢”一事,园方是因为接到游客投诉,说芦苇太高影响赏荷才割芦苇,这样又破坏了水鸟的栖息地。其实,很多人并非不愿意为物种保护等公益事业让渡一些私利,问题只在于他是否知情。假如游客知道,他们赏荷的机会是用大苇莺们失去家园换来的,恐怕也不会开心。

  一些活动对物种及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常常并非出自人类的本意,只是因为无知所以无心,要减少类似现象,需要相关单位和组织大力科普,也需要人们主动了解情况、学习新知识。比如前几年夏天,国内许多地方都有捕捉、买卖萤火虫的现象,后来随着媒体报道萤火虫种群受到严重威胁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有意识地抵制这一行为。

  俗话说“追鹿的猎人看不到山”,其实猎人何尝希望看到山的资源枯竭,只是因为认识有限,制约了行为在大局下的合理性。在今天,有政策指引,有数据互联,有信息传播,“猎人”已经有了“看到山”的条件,就看如何把这些条件充分利用起来,从环境和物种问题的旁观者化身成为解决问题的参与者。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从国家层面来说,设立国家公园,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等等,是立足全局的大计;从个人角度来说,遵循自然规律不是一句空话,需要以开阔的视角主动学习相关知识,关注现象背后的问题,努力让行动配得上意识,做一个“看得见山的追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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