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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新老房区别对待”是好的选项
http://www.scol.com.cn(2017-10-14 9:18:0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住建部原副部长、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刘志峰:应该尽快出台房地产税,征收房地产税时可以采取“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所谓“新房新办法”,是在新房全面征收房地产税,建设用地仍然实行招拍挂,在招标时明确规定,向购买新房的家庭征收房地产税,建议税率定在1%-2%。(10月13日中国房地产网)

  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关键是建立和实施土地财税金融产业等长效机制,其核心是出台房地产税。在征收时,进行区别对待,实行“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对于新房,要全面征收房地产税,建设用地仍然实行招拍挂,明确规定购买新房的家庭征收房地产税。而对于旧房,则在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后再征收。

  这种“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征收“房产税”的办法,一是可以抑制炒房,向新房征收房产税后,如果炒房,势必会压缩利润空间,除刚性需求外,会大大减小购房者的积极性。二是可以减小普通百姓的负担。这几年,各地征地拆迁后,很多农村人口变成了城里人,对于这些人来说,他们在农村里自盖房的面积比较大,房屋不断被征收,按照拆一还一的补偿标准来看,许多农民的房屋面积跟原先自盖房的面积相等,如果让这部分人已拿到房子的人交纳房地产税,无疑是让他们雪上加霜。因为他们原先在农村,吃住不愁,而被逼上楼后,样样东西都要买,在生活质量明显下降的情况下,让他们再缴房地产税,肯定又让他们增加不小的负担,这不利于社会和谐。

  征收“房产税”,采取“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是个好办法,如果有的人确实有钱,不在乎这几个“税钱”,那就继续囤一些房在手中。如果觉得划不来,就可以收收心了,不要再打“炒房”的念头了。而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如果觉得新购房要缴“房产税”会增加负担的话,完全不需要购房,可以通过租赁的方式改善住房条件。目前,国家正在深化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变单一的住房模式,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租售并举,租售比变得更加科学。国家正在通过集体土地可以建“出租房”;鼓励房地产企业建设“长租公寓”;探索将闲置厂房、商业用房改为租赁住房;将个人出租房源统一建立信用平台等一系列政策解决房源少的问题,优先选择轨道交通沿线和新市民集中开发区、工业园区进行试点,将住房租赁与产业发展、城乡改造相结合,还要降低企业税负。可以说,以后普通百姓通过租赁房屋改善住房条件已是一个大的趋势,不用担心征收房产税增加自己的负担。

  征收房地产税,关键是调节收入和财富分配,促进社会公平,鼓励居民由于工作和生活的需要改善自身住房,又能精准打击房地产的投资投机需求。因此,征收“房产税”,采取“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是个好办法,是以不增加或少增加普遍大众的负担为最大考量,从而使一些投机分子不再有空子可钻,这样的征收“房产税”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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