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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用制度给“拾金不昧”明码标价
http://www.scol.com.cn(2017-10-31 7:55:5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多日来,西安灞桥区的孟先生有点烦:坐出租车时不慎落下了装有驾照和几张银行卡的包,出租车司机多方寻找到他,但在归还物品时向他索要了200元。孟先生认为,司机主动归还乘客遗失物值得称赞,但要钱的行为实在不可取。于是,他联系了当事司机所属出租车公司、管理部门,进行了投诉,要求司机赔礼道歉、返还财物。(10月30日《华商报》)

  一位出租车司机,在捡拾到钱包之后,就开始积极寻找失主。终于,他找到了钱包的主人。但是,归还的代价是要失主支付200元误工费。就因为对方不愿意支付误工费,出租车司机拒绝归还钱包。也就有了这场纠纷。孟先生认为:主动归还钱包值得称赞,但是索要好处费是不对的。于是,他找到有关部门进行了投诉。目前这起纠纷还没有一个满意的结果。

  拾金不昧原本是一件好事。对于捡拾钱包的人来说,他做了一件好事,对于丢失钱包的人来说,也是意外惊喜。然而,好事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变成了纠纷。单单从新闻的表象来看,捡拾钱包的驾驶员确实有点过分。岂能因为索要误工费没有实现,就霸占着别人的钱包不还?这种行为肯定是不能赞同的。

  不过,任何事情都是具有两面性的。对于捡拾钱包的驾驶员来说,他也有着自己的委屈。为了寻找失主,他找了好几天,通过各种渠道打听,并且联系到了失主。还亲自送还钱包。这个过程中,会因为寻找失主、送还钱包,而影响了他的生意。对于这一点恐怕就连失主自己也不能否认。那么,为何就不能给拾金不昧者误工费呢?而且200元的误工费也是合理的。出租车驾驶员是最艰难的营生,也是依靠劳动养家糊口的,寻找失主、送还钱包造成的损失,失主理应承担。

  即使退一万步来说,拾金不昧的驾驶员没有耽误一点生意,从情感的角度来说,失主也应该表达自己的谢意。因为你也因为失而复得减少了损失,这本来就是对双方都有好处的事情。仅仅为了200元误工费,就到处投诉,就引发纠纷,这损失会比200元误工费还要大。失主显然失去了理智。

  是的,我们多么希望这个世界上多些拾金不昧而又“婉言谢绝失主谢意的好人”。问题是,索要好处费,索要误工费,并不是龌龊的事情。最近这几年类似的纠纷其实很多。这种纠纷需要引起社会关注。

  有关部门不妨从制度的层面,给拾金不昧一次明码标价的机会。依据拾金不昧的价值,让失主按照比例支付一定的好处费、误工费。让拾金不昧的价值得以体现。至于说拾金不昧者,是婉言谢绝,还是满意笑纳,那就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了。

  “拾金不昧索要误工费”,其实没啥大不了。谢绝回报是道德光芒,知恩图报何尝不是?(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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