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约有1.6亿人在城镇租房居住,住房租赁市场正在快速扩张。而长租公寓作为租客的新宠,近两年来吸引了一大批专业租赁机构和房地产企业争相布局。在长租公寓企业的运营管理中,获取房源只是第一步,之后的出租营销、租后服务等许多环节都考验着企业经营者的运营管理能力。因为产业链条太长,盈利一直是长租公寓行业的普遍难题。(10月2日央广网)
投资者将一些不再使用的企业宿舍楼、商业用房等改造成“长租公寓”,不但可以使那些房屋得到了合理的使用,同时,也解决了很大一部分人租房难,租房贵等问题。这些“长租公寓”经过改造后,虽然面积不是太大,但干净整洁,各种设施齐全,因此成了租客的新宠。
但是,“长租公寓”存在着盈利难等问题,由于前期房屋改造投入较大,再加上租金不贵,所以要收回成本实现盈利相当困难,目前盈利率一般都在2%左右,还不及一年期的银行利息收益。照这种情况发展下去,这一市场要想得到健康发展,可能会出现很多的问题,可能会出现畸形发展。要么在一些专业租赁机构和房地产企业布局完成后,会大幅上调租金,要么想办法降低改造和管理成本。这样,最后把租金负担等转嫁到租客头上,把粗糙改造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等由租客来承担,这样不利用于这个市场的长期发展。
要想使“长租公寓”市场得到健康发展,各地应该采取措施,鼓励更多的企业在这方面投入。去年6月,国办下发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各地允许专业租赁机构和房地产企业投入“长租公寓”,是对国办这一意见的生动实践。现在,一些刚进城、刚就业的年轻人、新市民没有充足的资金去购买房子。这些人如果要在居民小区里租住那些居民用房,由于成本太高,可能要花掉他们半个月的工资。而“长租公寓”的兴起,可租用的房子变多了,价格也就降下来了。而且“长租公寓”比较适宜一个人或者一对小夫妻居住。因此,各地要出台配套政策,在不过分增加租房者负担的前提下,解决“长租公寓”盈利难的问题。
一是对这些专业租赁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他们“长租公寓”的开发量适当给予一定的补贴;二是根据地段等对“长租公寓”的租金等进行必要的限价;三是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长租公寓”人的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四是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等等。这样,可以确保“长租公寓”开发商和承租人双方的权益。从而使“长租公寓”真正成为租房人的宠儿,促进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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