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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时代来了”需要法律作后盾
http://www.scol.com.cn(2017-9-26 8:17:4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表示,目前正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调研、论证等工作,在充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抓紧起草相关法规草案,积极推动住房租赁管理条例立法工作。(9月25日央视网)

  房东撵人、中介骗人、开发商欺负人,近年,许多租房人为了租房而添了不少烦恼。今年以来,有关部门连续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发展。7月,住建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在12个重点城市加快推进租赁住房建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8月,国土资源部又会同住建部,确定在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特别是随着各地推行“租住同权”,租房时代随之到来,但越来越多的租房人心里还是不踏实。如果不从法律的角度明确租房人的权益,不去规范市场秩序,不去明确和完善监管制度。那可能会使房屋租赁市场出现严重的混乱,会产生更多的社会矛盾。

  “租房时代来了”需要法律来保障。国家有关部门加快推进这个住房租赁的立法,通过立法进一步规范租赁行为,明确各方的这个权责利,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同时,健全住房租赁监管的体制机制,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从而为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事实上,国家有关部门对房屋租赁立法前期已做了很多工作,早在今年5月,国家住建部研究起草了我国第一部明确规范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的行政管理法规《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并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条例》在租金、租期、承租人居住权利保障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原先,房屋租金一般都一年或半年一付,至少一季度一付。现在,《条例》鼓励一月一付,可以使那些收入较低、生活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等能租得起房。其次,《条例》鼓励签订长期租赁合同,签订三年以上租赁合同的,规定地方政府给予相关政策支持;明确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要求地方政府建立住房租金发布制度等等,可以使租赁人不再整天担心被随时涨房租或被撵走等等,可以住得安心。另外,《条例》也明确了租赁双方的权益。如:承租人可依法申领居住证,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式驱逐承租人,收回住房;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动住房结构和室内设施设备等等,从而在维护租赁双方权益的同时,可以减少各种矛盾和冲突的发生。

  可以说,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房屋租赁市场各方的职权利,使“租房时代来了”有了明确的法律保障,才能让更多的人安心地租房。不仅可以祛除房屋租赁乱象无法可依的状态,也向长期处于弱势地位的承租人倾斜,使得房东和租客处于相同的法律地位和享有同样的权利,最大限度地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从而让住房租赁和销售市场法治化、规范化。(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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