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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跃跃欲试的“共享汽车”泼点冷水
http://www.scol.com.cn(2017-9-1 8:13:2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据报道,北京首个共享汽车示范区日前在石景山区正式启动,首批投放200辆共享汽车,年底将达到600辆。继共享单车之后,作为共享经济新的产物,共享汽车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多个城市开始冒头。不少网民认为,共享汽车面临牌照、停车位、充电桩等多重现实制约,与共享单车不同,其发展需要大量资源支撑。政府、城市、社会、行业等能够给予多少支持,具有不确定性。共享汽车能否顺利发展,考验企业智慧,也更需要社会资源支持。(8月31日《经济参考报》)

  随着“共享”的持续升温,包括共享单车、共享雨伞、共享睡眠等都纷纷登场亮相,像共享单车就搞得很红火,而像共享睡眠因种种问题被迫退出。其实,共享汽车概念的提出几乎与共享单车同步,没推开就是因为制约因素太多。虽然个别城市开始冒头,但要像共享单车那样大范围推广,恐尚不具备条件。

  “共享”的最根本前提是“过剩”。有人统计过,一辆共享汽车的使用效率在60%以上,而私家车的一般使用效率仅有15%-20%。共享汽车如能发展起来,可以减少私家车的保有量,进一步降低交通拥堵,也能够减少空气污染和汽车尾气的排放。然而,这一结论是建立在人们不愿购买私家车,而是使用共享汽车的条件下才能成立。而目前有多少人想以共享汽车的方式替代私家车,根本无法确定。“一辆共享汽车的使用效率在60%以上”的结论怎么得出,更存在疑问。

  如果仅是人为增加“共享汽车”,在车辆本就已过剩的情况下,再以“共享”之名向城市投放共享汽车,那么非但不能提高交通效率,减少堵塞,反而使增加的汽车给城市“添堵”。况且,共享汽车面临的还不仅是增加投放的问题,现实制约中的牌照、空间、押金风险、事故认定等都需要明确。而公共资源调配,当地政府管理部门的态度等,都是无法回避的不确定因素。至于道德、自律、规则等方面,将面临的挑战更严峻。

  “共享”是有条件的,达不到条件就无法实现。共享经济牵扯到三大主体,即商品或服务的需求方、供给方和共享经济平台。而需求方在共享汽车上就很成问题,如果达不到使用者的预期,还不如打车方便实惠。而对共享经济平台来说,既需要经营者的热情,更需要政府的监督指导,成本有多大,必须考虑清楚。像共享单车这种协同竞技模式,通过闲置资源和冗余信息的有效配比,以极低的成本进行点对点的使用权交换,如果放在共享汽车上,就显得有些超前。闲置资源不成立,低价成本也不成立。若想把建立在法律、道德、价格、契约等上的共享汽车梦想照进现实,恐怕每个人心里都要打上一个大问号。

  “共享”也受制于空间、关系两大要素。一方面,信息或实物的共享要受制于空间限制,仅限于个人所能触达的空间内。另一方面,共享需要双方的信任关系才能达成。从狭义来讲,共享汽车是以获得一定报酬为主要目的,基于陌生人且存在汽车使用权暂时转移的一种商业模式。而汽车昂贵,不像共享单车那样可随意投放,哪怕出一点问题,都担当不起。

  可见,就连共享单车尚处于探索阶段,共享汽车就忙着要上路。其实,共享单车的问题,就是共享汽车的问题,而后者的问题更多、挑战更大。总之,像任何“共享”一样,没有一套与政策、法规以及与其相配的规则、道德、品格等的约束,就无法使共享汽车顺利上路。由此,给共享汽车泼点冷水,不是有意阻碍新生事物的发展,而是考虑到这种“共享”是在人为增加,而非利用过剩,是模仿而非创新。当然希望共享汽车能搞起来,但考虑到客观实际,对此,还是要三思而后行。(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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