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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难道仅仅是学校自己的事?
http://www.scol.com.cn(2017-9-28 8:21:5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年来,因课间打闹致伤、体育运动摔伤等各类校园伤害案件时有发生。昨天,北京二中院对该类案件进行了通报,根据二中院的统计,校园伤害纠纷案件大多发生在小学、初中阶段,体育课及其他自由活动时间易引发伤害纠纷,在这类案件中,近八成学校被判担责。(9月27日《北京青年报》)

  学校伤害案中,近八成学校被判担责,这听来并没有什么奇怪。学生在学校受到伤害,学校承担主要责任就是理所当然。中小学生作为未成年人,无论是在伤害案比较集中的体育课上,在某些无序时段在教室、楼道、操场等区域,还是相互碰撞或嬉戏造成的伤害,都将给他们带来伤害甚至重伤害。而学校作为管理方,就要承担管理责任。事实上,每一起校园伤害案的背后,或多或少都与学校管理存在不足或漏洞有关。

  然而,校园安全难道仅仅是学校的事吗?当然不是。遗憾的是,不少人总以为只要是在学校发生的伤害,就把一切责任都推给了学校,这种观点既片面又错误。校园伤害确实发生在校园,但如果平时在校园外(当然也包括在校园内),没有给孩子养成良好的习惯,那么,即便是伤害案发生在校园内,校园外的监护人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只是这种责任往往被忽视而已。

  俗话说,做诗的功夫常在“诗外”,校园伤害也是如此。试想,如果没有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平时对孩子安全教育的缺乏,或是在安全教育方面根本不重视,哪有后来的校园伤害发生?这当然是间接原因,但也是校园伤害的推手,且有时候要比直接原因更容易被忽视。例如,孩子在上体育课时不听劝阻,随意挥舞球拍打到同伴,后孩子在课间任意用言语、肢体羞辱、伤害他人等,难道这都是老师的教育问题吗?

  孩子在校园的某些行为,其实就是其在家庭行为的正常反映。不能说有些学校在安全教育上都很到位,不过,也不能把责任都推给学校,学校担责甚至承担主要责任都有道理,但也绝不能忽视孩子的家庭教育。如今,绝大多数家庭十分重视孩子的学业成绩,总怕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却对孩子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重视不够,对孩子的负面行为总是很放纵,以至于“熊孩子”层出不穷。有些家长甚至对犯了错误的孩子都袒护,不能及时引导孩子通过正确方式处理与他人的纠纷,从而导致严重后果。

  从某种程度上说,孩子的不当行为,就是家庭教育的缺失加上学校教育的引导不利结出的“恶果”。再次强调,这不是在为学校推脱责任,而是想说,只有家长和学校在孩子的安全教育上形成合力,才能减少校园伤害案的发生。因此,各地在制定校园安全责任时,一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明确责任的划分,不过,这看似很难。数年前,北京出台的《北京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防范与处理条例(草案)》,就引发了不少争议。因为对其中像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已履行责任的情况下,不再担责这一条,就曾受到公众的质疑。

  校园伤害案学校到底该不该免责?这不应该成为问题,学校当然必须担责,但问题是,即便是学校担责了,孩子在身心上受到的损害,学校担责就能弥补吗?伤害已经造成,谁担责就属于次要。而如何预防孩子受到校园伤害,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以,在强调学校尽到责任的同时,孩子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也一定要对此重视起来。学校的管理漏洞需要弥补,却也绝不能忽视家庭教育的责任。虽然家庭教育更难以量化,却必须认真加以重视,否则,家庭安全教育的缺失单靠学校来弥补,就显得比较牵强。由此,在避免孩子受到校园伤害这件事上,还是要形成合力。(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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