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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责任的教育才是完整的教育
http://www.scol.com.cn(2017-9-3 8:26:2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5岁的小轩两年多前患白血病被迫休学,当时他受到学校的爱心救助。现在他病愈想复学却被学校拒绝。铜川新区阳光中学表示:“我们担不起娃的责任。”(9月2日《华商报》)

  学生患重病,师生为其募捐6万多元,且老师多次探望,可谓是爱心多多,然而,学生治愈复学却被拒,理由竟然是担不起责任,这显然是不责任的“教育病症”,不管从爱心的角度还是从学生的权益保障来看,学校都不该也无理由拒绝。愿意承担责任的教育才是完整的教育,愿意承担责任的老师才是好老师,愿意承担责任的学校才是好学校。

  为何愿意给患病学生捐款却不愿意接收患病治愈复学学生?学校的答案是怕承担不起责任。可学生的父母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如果有啥意外的话,保证不找学校麻烦,愿意写保证书。可即便是如此,学校仍然不同意,甚至当着学生的面退学费,可想而知,此举对学生造成的伤害是多么严重。好不容易病好了,学校却不愿意接收了。诚然,学校也有难处,一方面学校没有接收病患孩子的经验,即便是病治好了,还是有所顾忌的,另一方面其他学生家长也有疑问和顾虑。不过,这并不是拒绝患病治愈复学的理由。《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治愈或者认定可以正常学习,经学校审查核准,报上一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复学。复学学生应随下一届学生学习。复学时,学校应及时办理学籍变更手续。治愈后复学,经过正常申请,学校应按规定办。学校现在将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拒之门外,属于违法行为。理应得到纠正。从这个学生的角度来说,自己患病得到同学老师的帮助,能够感受到温暖和美好,这对于他来说,是成长中的宝贵财富,而现在被拒之于校门外,感受到的是冷漠,这会影响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况且学生的病已经治好了,医院也有证明,即便是学校怕承担不必要的责任,也可以与学生家长签订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这一点家长是愿意的。从教育的角度看,发动学生帮助患病治愈学生,教育学生互帮互助,这何尝不是对学生最好的教育?

  让人觉得很是荒唐的是,在该校官网首页挂着一段“校长寄语”:“教育工作是播种人生幸福的工作。教育,是人灵魂的教育,是优良习惯的养成,是健全人格的塑造。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从拒绝学生的行为来看,这完全是说一套做一套。校长说,教育是健全人格的塑造。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可校长首先要全面发展。因为怕承担责任,不惜违法违规将患病治愈学生推出校门,哪里还有健全的人格?校长言行不一,又如何教育学生?

  患病治愈复学被拒是不负责任的“教育病症”,这样的学校,这样的校长难道是个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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