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7时许,在青岛229路公交车上, 58岁的男子孙某因同车男学生李某未及时给老人让座,与李某发生口角,随后对李某进行殴打。9月12日晚,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发布通报称,事发后当地成立专案组开展工作,目前孙某被依法治安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9月14日《北京青年报》)
因为学生让座迟了,就要打学生,这让人难以接受。打人是违法行为,自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老人打人也要受罚。类似的事情已经发生过多次,或坐在年轻人的腿上,或通过辱骂逼人让座,凡此种种都是不合适的。我们都该抛弃“强制让座”的思维。
提倡年轻人让老年人让座,这只是道德的范畴,毕竟大家都花钱买了票,不能强制年轻人让座,况且年轻人不让座也是有一定的理由,有的时候是因为累了,有的时候是因为没有看见,而老年人也未必均要年轻人为其让座,毕竟现在有些老人因为平时注重锻炼的缘故,站着也没事,外国一些老人不喜欢年轻人为其让座,觉得年轻人看自己不起。这种心态就很好。
由于公交资源的不足,在当下,让座仍然是我们所提倡的,年轻人应该为老年人让座,但这应该是提倡而不是强制,但在很多时候,让座竟然成为一种“命令式”的命题,年轻人必须为老年人让座,而且速度要快,这显然违背了让座的本义。让座,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教育,是一种道德层面的载体。但也仅仅限于提倡,从来没有哪一部法律说要强迫让座。
对于让座,现实中的确存在一些“误解”,认为年轻人让座是必须要遵守的。为了强制让座,或自己亲自动手,或是公交司机威胁让座,乘客不让座就不开车。如此种种,让人寒心,这样的让座有意思吗?从老人的角度看,一些老人身体允许,也没有必要一定要让年轻人让座,站着也未必就不行,未必就会摔倒。报道中的这位孙某,说是老人,也只是58岁,并不老,完全不需要别人让座,何必一定要强制年轻人让座?
打了人,就是违法了,但留给我们深思的就是我们都要抛弃“强迫让座”这种懒政思维和僵化思维,任何人都没有这样的权利。让座关键在自觉,在于爱心,当别人没有表现这种爱心的时候,我们可以提醒,但却不能强迫。我们没有站在道德制高点的权利,这没有必要,也不需要。
让座该成为一种默默的爱心流动,而不是一种大喊大叫的“狂嚣”。强迫的让座不能成为社会好风气,不仅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反而会变得更加糟糕。
我们都该抛弃“强制让座”,让座,伴随着的是春风和面,而不是利剑穿心。 (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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