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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吃混喝奖是管理上的穷途末路
http://www.scol.com.cn(2017-9-13 7:40:0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颂寒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未完成销售业绩的员工胸前举牌“混吃混喝奖”并被拍照,其他员工被迫在朋友圈中转发照片。这样的管理让员工很受伤。(9月12日 《华商报》)

  对于未完成业绩的员工,罚胸前举牌“混吃混喝”并被拍照发到朋友圈,这样的处罚模式看起来是与众不同,却也涉嫌侵犯了名誉权,是侮辱人格的举动。

  对于销售部门来说,员工业绩的好坏,往往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效益。所以,很多公司都会给员工设置最低销售任务,以此来激励员工努力工作。但是,即便设置了最低的销售任务,也难免会有些员工完成不了任务。屡屡被曝光的体罚未完成业绩员工的新闻,以及这次发“混吃混喝奖”并发朋友圈的新闻一样,都是公司处罚员工业绩不达标的一种手段。但是,这种管理模式俨然暴露出了管理者的黔驴技穷。

  对于未完成任务的员工,采取体罚的方式也好,还是这种侮辱人格的方式也好,其实都涉嫌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者把员工视为自己的“私有资产”,对于未完成任务的员工肆意处罚,才会造成类似的情况出现。只知道通过这种侮辱的方式来激励自己的员工努力工作,最终只会导致公司员工的离心离德。

  屡屡出现的这类以侮辱人格代替处罚的案例,其实暴露了不少公司在日常管理上,往往将公司的员工视为私有财产,动辄就进行这类违规的处罚。但是,作为公司员工的同时,他们也属于一名享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人。动不动就对自己员工进行这类处罚,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早已明令禁止。因此,对于类似的事情,相关部门也应该及早介入,对于涉事公司进行处罚,并要求这类行为马上整改。

  员工不能按时完成销售业绩,对于公司的效益来说,的确会产生不小的影响。但是,如何鼓励员工完成相关的销售任务,如何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如何更好激励员工创造出最大的价值,绝对不是简单的靠人格侮辱就能完成的。有些公司对于员工的管理,只会简单的进行处罚,却从不考虑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这暴露了许多公司在员工管理思维上的穷途末路。

  混吃混喝奖的背后,其实是一家公司不懂得如何激励员工发挥最大价值。与其说是员工们在混吃混喝,倒不如说是一家公司管理上缺少人性化,也没有正规的管理制度。侮辱他人人格的方式来管理公司,恐怕只会让员工们用脚投票。(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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