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社会民生 >> 正文
对“混吃混喝奖”羞辱式惩罚要严厉问责
http://www.scol.com.cn(2017-9-13 7:38:0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9月10日,宝鸡一网友在微博发文称,位于宝鸡市居然之家世纪荟萃店内的懒家婆家装公司对未完成销售业绩的员工集中胸前举牌拍照,并勒令其他员工在朋友圈中转发照片。据称,这些未达到销售业绩的员工还要接受体罚,男的做两百个俯卧撑,女的做两百个深蹲。该公司聘请有第三方营销团队。微博同时配有照片,十名男女营销人员每人举着牌子,牌上写着“混吃混喝奖”和“警示牌”,警示牌大致内容是没完成任务,拖了后腿,以此为警示。(9月12日《华商报》)

  奖勤罚懒,企业管理员工的理念并没有错,但如何罚则大有讲究,一方面不能侮辱员工的人格尊严,因为这涉及到违法,另一方面要精准有科学要人性化,而让员工人举着牌子,牌上写着“混吃混喝奖”和“警示牌”,同时强迫员工发到朋友圈,这样的羞辱式惩罚已经涉嫌违法,这不仅需要禁止和问责,更需要从制度层面加以杜绝。

  企业羞辱式惩罚员工层出不穷。陕西汉中由10家装修建材、家居公司成立的一个销售联盟使出绝招:在汉中闹市区的中心广场,让未完成自定目标的员工,当众吃活面包虫,用白酒冲服;重庆一家企业曾让10多名员工在解放碑下像小狗一样当街跪爬;佛山一家健身俱乐部,为了激励员工,让员工在大街裸跑、吃生苦瓜、扮乞丐蹲……企业的确是不能养懒人,但员工的能力有大小,而按企业的管理来看,恐怕不管采取哪种考核方式,都会有最后几名。督促员工,可以采取一些惩罚措施,比如扣奖金,比如进入培训班等等,可我们不难发现,一些企业却是用体罚员工的方式来惩罚员工,用一些羞辱员工的方式来惩罚,这已经背离惩罚的本义,显然,企业是将员工当成了“家臣”、“奴仆”。这种高高在上,妄想超越法律的做法必须要杜绝。

  之所以出现羞辱式惩罚,一方面是由于员工的力量过于孱弱。不敢反抗,为了保住饭碗,宁愿受辱,忍气吞声,另一方面是企业受到的惩罚低,几乎没有什么成本,至多经媒体曝光之后,受到民众的谴责,甚至连基本的道歉都没有。

  员工的能力有大小,也有可能不够努力,但怎么会是混吃混喝,还给员工颁发“混吃混喝奖”。《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任何人不得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将未完成业绩员工举牌拍照并公开曝光,是侵犯员工名誉权的行为,此举与游街示众一样,是侮辱人格的举动。对此,职能部门不能坐视不管,应该主动介入,给予企业严厉的惩罚,让企业相关人员付出沉重的代价,同时,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维权能力,从而让这些辱侮式惩罚从企业消失。(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