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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追溯制度”倒逼环境整治
http://www.scol.com.cn(2017-9-23 7:53:2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1日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重点将对今后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性加强管理。《意见》规定,要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9月22日中国青年网)

  现在,国家对各地环境考核的力度不断加大,有些地方领导不断被约谈,有的地方官员被处分,有的甚至被撤职。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地方官员坐不住了,但又拿不出有效的治污措施,只好投机取巧。譬如: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分局主要官员出于自身政绩考量,为影响系统自动监测结果,在明知正常途径无法迅速降低监测数据的情况下,分别授意、指使时任长安分局环境监测站站长的李森、时任副站长张锋等人,偷配钥匙并记住密码,多次潜入环境监测站内,用棉纱堵塞采样器,干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数据采集,造成自动监测数据多次出现异常。

  环境好坏,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存生活环境。数据准确与否,不仅影响到民众对身边环境的知晓度,更影响到政府的决策。作为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当地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将准确的环保数据告知民众,让民众有更多的获得感。然而,由于之前没有建立严格的追溯体系,一些地方为了追求所为有政绩,在环境数据上做手脚,反正一旦被发现了,最多把责任推到一些普通工作人员身上。现在,有了“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谁也不敢对环保数据进行造假了。试想,就算一些领导暗示普通工作人员对相关环保数据进行造假,有关普通工作人员又不得不去做。但现在,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也就是说,普通工作人员即使听命于相关领导的指令篡改数据,但数据篡改后,领导还得签字。一旦有事,相关工作人员和相关领导都逃不了被追责。

  假数据不仅给民众制造了一些“环境好”的假象,同时也干扰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数据分析制造了混乱。这种行为,说轻一点是为了追求政绩而造假,说重一点是拿民众的健康与生命开玩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应当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如果一个地方环保数据造假,一旦被追责,不只是被处分的问题,而是触犯了法律,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再大的利益诱惑,估计也不会有人去冒着坐牢的后果而去篡改环保数据。

  环境治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作,不是通过弄虚作假就能治好的,也不是糊弄一下社会各界就能过关的。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环保数据造假这种自以为聪明的办法是很容易被识破的,其结果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环保数据造假,这些行为不但严重失职,也说明一些地方既没有治污的决心,更没有治污的能力,是在故意放纵污染。这种失职渎职和违法犯罪造成的后果涉及面广,危害性重,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因此,实行“环增质量追溯制度”可以给那些还想为了政绩,弄虚作假的地方和官员一个很大的警示,不要为了一时的政绩,去故意造假,一旦触犯了法律,则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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