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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不能总是“秋后算账”
http://www.scol.com.cn(2017-9-6 8:40:2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谢晓刚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国家文物局官方微博通告称,日前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安边镇惠楼长城遗址遭当地村民破坏。当地有关部门在确认情况后责令当事人停止施工并恢复长城遗址周边原地貌,对当事人作出行政罚款人民币5万元及警告的行政处罚。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目前已基本恢复明长城遗址周边地貌。该长城遗址今年4月刚刚被陕西省政府列入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长城保护名单。(9月5日《北京青年报》)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是世界上保存文物最多的国家之一,保护文物对于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有着重大意义。在法治中国语境下,对于文物保护可谓是十八般武艺样样齐全,但毁坏文物古迹之事仍是层出不穷,小到清华、北大古文物被刻字,大到被列入文物重点保护的整座古村落被开发商破坏。

  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它是人类研究历史的最好依据.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研究文物可以了解不同民族的演变,加强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提高凝聚力。往大了说,保护文物可以促进我国与其他国家的文化交流,促进两国之间文化的友好发展。如果不加以保护,我国将由世界上保存文物最多的国家之一沦为破坏文物最多的国家之一。

  此次遗址被破坏的位置是在惠楼长城遗址的北侧,一处土墙下面的黄土被挖走了,事发现场留下一道道铲车铲过的痕迹。沿着长城遗址两侧,运输车辆的车轮轨迹清晰可见,其中一段道路从长城遗址横穿而过。

  如此大胆在长城遗址取土的是何人?如果真正只是村民,那么是不是当地文物主管部门缺乏应有的宣传和保护措施?村民压根就不知道这条长城的历史价值,更不知道在其附近取土是违法行为?如此看来,保护好类似于散落在民间、地头如惠楼长城遗址的文物,既需财政出钱、制度出力,更需要统筹协调的功夫,需要各个部门形成合力。

  对破坏文物者进行事后严肃追责固然能够对那些心存歹心之徒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历史资料,一旦遭遇破坏,花再大代价也只能是依葫芦划瓢,失去原有文物的历史风貌和精髓。而缺乏事前主动作为、防范的措施和力量,依靠事后“杀鸡儆猴”式的严厉执法来保护文物,恐怕难免会让民众误认为对于文物保护的严律,仅仅是政府部门用来高额收费的借口。

  因此,对于文物这种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需要所在地政府具备统筹意识,一方面对于文物的保护不能只捏“软柿子”,不能只打击个人破坏文物行为,而要敢于向任何破坏文物的单位、企业开刀。在公共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创新思路、发挥合力,才能真正保护文物周全。另一方面,无论是执法也好、维护也摆,不能罚款时让人心惊肉跳,而出钱维护文物时却各种理由一大堆,甚至耸肩表示心有余而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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