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铿铿蜀音 >> 正文
守护绿水青山离不开法治路径
http://www.scol.com.cn(2017-9-5 7:36:4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林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8月27日,针对群众反映眉山市彭山区青龙镇区域内,某公司自建一“六无”水厂,并在被污染的沟渠旁边抽取浸水,作为自来水出售的环保举报案件,省案件督办组在现场督办后,向眉山市出具一张《现场督办单》。这是我省“三单督办”制度在中央环保督察案件督办中发挥的作用。(9月2日《四川日报》

  改革与法治,是当今中国在时代大潮中奋勇前行的鸟之两翼、车之双轮。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长远性、艰巨性任务,不仅要靠“专项行动”、“突击行动”等运动式治理,更需依法而治,发挥好法治保障与规范、引领与推动的作用,才能让生态环境保护之航船行得更稳、走得更远。这是法治的路径,更是生态环境保护的路径。随着被称之为中国最严环境考核制度和史上最严的《环保法》相继出台,我国已有了颇见功力的顶层设计,关键还在于落实,不仅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还需部门联动,上下配合,敢碰硬,动真格。如果在落实的过程中,或走样,或淡化,甚或“选择性执行”,那么,效果是可想而知的,后果也是不言自明的。

  保护生态环境,造就秀美山川。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在环保领域的重要体现。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基于此,为了绿水青山,四川一直在想办法、一直在抓落实,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特别是从中央环保督察到四川环保督察,全省各地立查立改,边督边改,体现了督察之效。为全面贯彻强化边督边改加强中央环保督察案件督办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案件督办工作高效运转,我省针对重点案件创新实行《重点案件督办单》《专案督办单》和《现场督办单》“三单督办”制度。截至8月29日,共发放《重点案件督办单》24份,涉及重点案件70件,其中加星件45件;发放《现场督办单》68份;发放《专案督办单》3份,确保了案件督办工作高效运转。

  生命和绿色拥抱,人类与生态共存。在依法治国、依法治省语境下,大幅提升环境执法效能,是当前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迫切要求。而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不是目的,而是手段。违法行为多见不是常态,自觉守法才是常态。从法律到标准,从企业到区域,逐步推进守法常态化是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关键。只有通过不断严格执法,才能促进自觉守法。四川针对中央环保督察重点案件发放案件督办单、专案督办单和现场督办单,避免“走过场”、立起“警示碑”、用好“指挥棒”,不在于形式,更在于行动。

  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焕发行动的力量,必须亮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利剑,让生态环境法治理念变成生态保护的地方作为,这就是最好的探索、最好的实践,是看得见的治理。事实表明,只要我们用真行动、真作为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坚持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目标就能加快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就不会遥远。(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