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统揽,切实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全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总体形成,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四川样本。(9月1日《四川日报》)
四川的法治实践走在了全国前列,不管是抓“关键少数”,还是全民学法守法,亦或是推进司法改革,都培育了一个又一个典型,树立了一个又一个品牌,在法治中国的大舞台上,四川唱红了“样板戏”。
“有道以统之,法虽少,足以化矣。”没有法治的保障,社会稳定就没有根基,改革发展也难以顺利推进。为此,四川鲜明提出“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把依法治省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和关键性工程来抓。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法治来加以引导、调节、保障,为此省委印发《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把法治经验上升为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2015年出台依法治省指标体系、评价标准、评估办法,成为检验依法治省落地落实情况的“度量衡”。一系列制度规划构建起依法治省的“四梁八柱”,这是“法者,治之端也”的四川解读,更是四川法治根基越筑越牢的鲜明体现。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就是抓住了推进法治建设的“牛鼻子”。四川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工作落实的意见》,对领导干部作出16条刚性规定,用法治为权力划出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回应着公平正义的群众诉求,诠释着现代治理的题中之义。法之贵,在于行。各级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只有一切依法办事,才能交出人民群众认可的答卷。要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比如,在制定决策时,要多思考决策合不合法,是不是于法有据,确保决策目的、权限、内容、手段、程序都符合法律规定。
“法有权威则治,法无权威则乱。”建设法治四川,必须始终将群众获得感作为落脚点、把公正作为法治的生命线,坚持司法为民、执法为民不动摇,让人民群众收获满满的法治力量。我省着力推进14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努力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数据显示,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司法公正公开、效率作风的满意度从2013年的80%上升到2016年的90%。“公平正义”逐步变成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共产品”。可以说,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我们要始终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用法治呵护公平正义。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我们坚信,依法治省必将为四川“两个跨越”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巴蜀大地必将被法治阳光照得更亮。(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