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统揽,切实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全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总体形成,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四川样本。(9月1日 《四川日报》)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是良序发展的最好方式,也是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依据,要建设法治中国,四川样本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要写好四川样本,就要在“四个意识”上着力。
法治方式。“实现四川长治久安,加强法治建设比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紧迫而重要。”虽然建设法治中国四川样本的道路漫长也艰难,但只要认识到用法治方式来治国理政,就是迈出了法治的第一步。
法治能力。法治不是“绣花”,因此不能只是好看,要实用,要能够成为服务群众的工具,这就需要干部提升法治的能力,能够充实自己的法治知识,在面对问题的时候,能够让法治学问变成法治办法。
法治意识。法之贵,在于行。要让法治精神在基层落地,要抓住“关键少数”这个牛鼻子,也要让人人参与到法治建设中来,让知法、懂法、用法成为一种共识,才能树立法治的意识和思维。
法治习惯。据数据显示,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司法公正公开、效率作风的满意度从2013年的80%上升到2016年的90%。“公平正义”逐步变成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共产品”。由此可见,用法治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已逐步成为人们的一种习惯。
法治的最终落脚点是权力做“减法”、服务做“加法”、发展做“乘法”,让法治良序成为群众获得感的“推手”,打造四川发展品牌,书写四川法治样本。(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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