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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治建设推向新高度
http://www.scol.com.cn(2017-9-1 10:24:5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坤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8月31日上午,在全省依法治省工作推进会上,省委书记、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组长王东明发表的讲话。与会者纷纷表示,站在全面依法治省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定不移把依法治省各项工作引向深入,为到2020年基本完成法治四川建设目标打下坚实基础。(8月31日《四川日报》)

  近年来,我省在法治建设领域取得了不菲成绩,正如王东明书记所讲“全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总体形成。”事实证明,在社会事业的良性发展过程中,法治的功能和地位日渐凸显。因此,面对未来发展目标,我们还需再接再厉,把法治建设推向一个新高度。

  法治建设要把握中心。依法治国的提出,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然而,在厉行法治的过程中,如果我们思路不清晰,行动就没有目标、工作也就没有方向。甚至可以说,在没有法治保障的情况下,任何创新改革都将寸步难行,我们决战全面小康也就没有底气。法治建设本身是一项伟大的改革事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同时也是个系统工程,只有在反复实践的基础上,才能不断改进、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必需始终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这是总体思路,也是根本理念。只要我们领会核心要义,打开思路,树立目标意识、方向意识、创新意识,法治建设就一定会取得更好成绩。

  法治建设要精准发力。任何一项工作,若重点不准,则会导致用力不均,结果只能事倍功半。法治建设也一样,需精准发力,层层深入。既要在思想宣传上精准发力,又要在工作推进中善用巧劲,还要在法治惠民上见实绩。目前,大多数群众对法治建设已经有了深刻理解,但还需巩固、还需提高。然而,法治建设虽是一个比较严肃的问题,但也不能一板一眼、过余按部就班,我们只有不断创新,才能达到新高度,才会有新亮点。以法治教育为例,要尽可能生动贴切一些,可少一些普通说教,增加一些活动警示,也可以通过开展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专项治理,来强化人们自觉遵从法律法规的主观意识。眼下,脱贫攻坚正值关键时期,更要多方盘活资源,办好民生实事,让群众分享法治建设释放的社会红利。

  法治建设要树好典型。在法治建设过程中,不仅是政府唱主角、领导干部带头践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也很重要。只不过,受知识层面影响,人们对于法治的理解和感悟也有所差别。如何采取有效方式让法治精神融入每一位公民的思想?实践证明,以“典型示范”带动、引领人们的思想行为确是好方法。一方面,要深化法治示范创建。通过建好法治示范点位,再持久巩固和提升,争取出特色、出亮点,并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理论成果,全面推广,直至辐射全域。另一方面,要提高“优秀人物”的影响力。善于发现优秀法治工作者和守法护法人,通过组织表彰、巡演等普法活动,把他们的先进事迹传播开来,大家相互借鉴、相互学习,营造人人懂法、人人守法、人人护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社会稳定、发展、和谐,三者是相互统一,这个统一的前提和基础,就是民主法治。所以,建设幸福美丽和谐四川,必然离不开民主法治。虽然,法治建设的前期效果已经很明显,我们从中获得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但后期工作任务仍很紧迫、很艰巨,我们还需抱定“愚公之志”撸起袖子加油干。只要我们牢记责任、不忘使命、众志成城、克难攻坚,必将迎来全面依法治省的繁荣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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