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近日《人民日报》报道,国家工商总局、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自8月15日至11月15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
当前,“微传销”披着微商的“皇帝新衣”,从事传销的非法勾当,造成了不少恶劣的后果,必须强力遏制这一势头。互联网时代,见“微”知著有两重内涵。“微传销”等的出现,也说明一些“劣币”不甘落后于时代,总会千方百计抢占风口,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互联网+”的平台上,“良币”与“劣币”都能进入,不能熟视无睹。基于此,打击传销活动,需要“互联网+监管”。我们一方面期待专项整治行动能够重挫传销活动,狠狠打击传销的嚣张气焰;另一方面针对传销活动的变化变形,要形成有更强针对性与杀伤力的监管机制。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让监管机制站在“互联网+”风口,践行“互联网+创新”,才能“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才能让传销活动无处遁形。简而言之,有效监管是有力打击的基础,只有监督到位,才能精准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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