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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者要在法治建设中叫响“向我看齐”
http://www.scol.com.cn(2017-8-22 8:39:5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何浩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央视综合频道播出的六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全面总结展示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性变革和辉煌成就,第三集《依法行政》中指出,法治犹如天平,一边是公共权力,一边是公民权利。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只有政府带头有法必依、严格执法,国家才能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发展。(8月21日《人民日报》)

  世界近代国际法学的奠基人格劳秀斯说:“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执法者被赋予执法权力,就是被赋予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其能否真正从内心深处敬畏法治,切实做到依法执法,直接关系到法治实施的效果,影响到法治的权威和地位,执法者更应该成为知法、敬法、守法的表率和榜样,在法治建设中叫响“向我看齐”。

  执法必先知法,执法者应在知法懂法上叫响“向我看齐”。执法队伍建设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执法者法律知识水平不高,业务素质不强,势必会影响和制约法治队伍的建设,成为法治建设的绊脚石,在执法过程中,执法者不能仅仅只是为执法而执法,还应该在执法过程中宣传法律知识,发挥好教育引导作用,才能减少类似违法现象的发生。因此,执法者必须带头学法,打牢法律基础,在执法中能够做到“以理服人”,进而带动法律知识的普及。

  立法必先立威,执法者应在敬法畏法上叫响“向我看齐”。荀子云:“畏法而尊绳”,然后“国常不乱”。树立法治权威,维护法治尊严,才能发挥法治在整个社会规范体系中的主导作用,任何人都不得漠视与亵渎法治,甚至凌驾于法治之上。对执法者而言,把法律当作信仰、尊法敬法,当作红线、不可逾越,当作底线、不可触碰,是内心深处对法律的一种态度、一种价值判断,这在执法过程中必将影响被执法者和周围人的敬法守法意识。

  正人必先正己,执法者应在遵法守法上叫响“向我看齐”。常言道:“打铁还需自身硬。”建设法治社会,需要执法者以身作则,执法守法,这样才能在群众中保持公信力,使人民群众信服。现实中,个别执法者以权压法、执法违法现象还时有发生,不仅让政府的公信力和执法的严肃性大打折扣,更给法律尊严和法治权威带来了巨大的损害。作为法治的“守护神”,执法者只有带头示范,做遵法守法的榜样,才能维护执法公信力,也才能让法治服众。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执法者如果不律己而律人,怎能有说服力?正因如此,知法、敬法、守法才是执法者必须具备的品格。对执法者来说,敢于叫响“向我看齐”,做法治建设的“代言人”,充当表率和榜样,是对法治建设有力的动员,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法律在执行过程中不为人民群众所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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