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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抄学生论文咋还“不构成剽窃”?
http://www.scol.com.cn(2017-8-12 7:07:4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蓬国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我校已关注到8月10日各大门户网站关于“蔡建春博士论文被指抄袭”的相关报道。我校研究生院曾于7月14日就此事发布情况说明,学校学风委员会已成立调查组依照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调查核实。8月9日,我校学风委员会正式认定:1.蔡建春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曾主持“RNA干扰技术在胃癌细胞侵袭力研究中的作用”和“shRNA沉默MMP-9及应对胃癌细胞侵袭力抑制的研究”两个项目。蔡建春及其科研团队成员共同完成上述两个项目,拥有这两个项目研究成果的所有权。蔡建春在他的硕士研究生分别使用了上述两个研究项目的部分实验结果于其硕士论文之后,使用两个项目实验结果于其博士学位论文,不构成对他人科研成果的剽窃。2.蔡建春在其博士学位论文写作和引文上的严重不规范行为属于学术不端行为。(8月11日厦门大学)

  “老师抄学生论文,连致谢也抄”的奇葩新闻,看来是要“反转”了。

  日前,拥有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厦门大学医学院常务副院长等多个头衔的蔡建春,再次被举报:其申请厦门大学博士学位的论文涉嫌抄袭。被“抄袭”的文章来自于他的两名硕士生。眼下,厦大学风委员会得出的结论是:蔡建春“不构成对他人科研成果的剽窃”,只是“在博士学位论文写作和引文上的严重不规范行为属于学术不端行为”。也就是说,蔡院长没有“剽窃”,只是“不规范”而已。

  厦大认为蔡建春不构成剽窃的理由是:“蔡建春及其科研团队成员共同完成上述两个项目,拥有这两个项目研究成果的所有权”。也就是说,该科研项目是师生合作的团队成果,学生可以用,导师也可以用,不存在谁抄袭谁的问题。有没有这种可能?有。只要能证明蔡建春是相关项目的主持人或合作者,那么,蔡建春就没有剽窃。但如果蔡建春仅仅是学生毕业论文的“指导老师”,那么,就是剽窃。

  蔡建春的论文内容与他两个学生的论文大面积重合,其中,正文近一半与一名学生的毕业论文雷同。要检验雷同部分是否属于抄袭,方法也简单:如果都是来自之前他们合作的科研项目,就可以理解为“巧合”;如果蔡建春把原来科研项目没有、学生论文才有的原创内容也复制,那么,这部分就是抄袭。

  且不论蔡建春是否剽窃,他在论文写作和引文上的“严重不规范”行为显得特别“诡异”。除了大段文字的完全相同,蔡文对段落中的词语也进行过同义替换,比如将“没有那么乐观”改为“没有那么简单”,将“不能”改为“无法”,将“至今为止”改为“迄今”。更隐蔽的修改方式为增加或删除不影响句意的短语、更改语序和概括语意。这是傻子都看得出来的“作贼心虚”。如果这部分内容真是来自之前师生合作的项目,何不照搬原来科研成果的表述,何必去复制学生的,而且还是鬼鬼祟祟、改头换面地复制?

  最令人“拍案叫绝”的,是蔡老师连学生的致谢部分都要抄,把学生的“三年的时光一晃而过”,变成了自己的“五年的时光一晃而过”。如此看来,在“论文写作和引用”这件事情上,蔡老师岂止是“严重不规范”而已,简直连底裤都不要了!

  蔡建春到底有没有抄袭学生论文,关键是要用事实说话。面对舆论质疑,涉事高校“学风委员会”不能只是抛出结论,而要亮出证据,否则,这样的“学风”也有“严重不规范”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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