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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猥亵女童警示要堵上性教育缺失的口子
http://www.scol.com.cn(2017-8-15 8:41:1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据现代快报报道,8月12日下午,在南京高铁南站候车室,一名20岁左右的小伙,将一名十二三岁的小女孩抱坐在大腿上,并将手伸进女孩的裙内,在其胸部“活动”。该起猥亵女童事件被曝光后,引发广泛关注。猥亵女童的涉事小伙已被南京铁路警方抓获。(8月14日 澎湃新闻)

  在众目睽睽之下,看似关系比较亲密的男子对10岁女童进行猥亵,让观者愤怒不已,引起网上网下一片声讨。而被害女童反而习以为常,暴露出一些未成年人不知道何为性侵,怎样对待不法行为保护自己,当成年“哥哥”侵害自己,女孩浑然不知,这已经让这位女童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现实生活中,对未成年人的性侵,往往发生在关系比较紧密的人员之间,如师生之间,家庭成员间、亲友之间、邻里之间,且多发生在家里、学校、荒野等场所,都是比较容易被忽视的盲区。发生在公共场所这样大胆侵害女童的情况更反映出这位性侵者胆大妄为。

  一些成年人常常以带玩手机游戏、讲故事、补课等,引诱未成年人,并对未成年人进行性侵。这起事件直接原由就是“哥哥”教妹妹玩手机,让其沉浸在玩手机中而不知不觉被猥亵。让人感到震惊的是,小女孩的“哥哥”的行为没有任何异常、反抗,很可能的原因,就是哥哥多次对这位小女孩进行过猥亵,而小女孩早已经麻木了。有保护未成年人的义务,但没有真正履行,使被害人的处境更加危险。

  与未成年人性侵发生率成反比的是,对于未成年人性教育却没有得到更好的改观,家庭内部的性教育缺失,学校性教育也存在滞后和教授不到位的情况。而另一方面,淫秽视频、文字却屡禁不止,这更加大了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力度。因此,在面对性侵时,未成年人很难判断自己是否受到了伤害,已经怎样对待,事后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地铁猥亵女童案,就是这样一个残酷而真实的案例。

  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从《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到《刑法》等诸多法律,都对未成年人保护放在重要位置。如何从原则性保护变成为具体的保障,更需要通过不同层面的性教育为切入点,确保未成年人明白性侵及如何保护自己,同时,强化家庭成员的监护责任,使未成年人免受性侵伤害。

  地铁猥亵女童,已经引起公怒,必然为法律所严惩,等待这位猥亵女孩的成年人,将是法律的严惩。但即使如此,女孩被侵害的事实,以及对女孩心灵的创伤无法被抹去。只有以案说法,以案为鉴,不断加大对未成年人性教育,完善未成年人免受性侵的保障机制,堵住性教育缺失的口子,让其知道性侵禁区和自我保护措施。只有这样,未成年人被性侵的事情才能降低。(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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