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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猝死同桌赔偿”具有教育警示意义
http://www.scol.com.cn(2017-8-7 14:48:3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维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3年前,在广西某大学读研的丁某和同学聚餐,结果丁某醉酒后倒地不起,最终死亡。其余4名同学均出现不同程度酒精中毒的症状。丁某的家人向和丁某同桌饮酒的4名同学索赔72万余元。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定,4名同饮人要为丁某的死亡承担一成责任,赔偿丁某家属7万余元。(8月6日广西新闻网)

  能坐在同一桌上把酒言欢的人,可以说都不是外人,要么是亲朋好友;要么是朝夕相处的同事。

  然,中国人历来都有无酒不成席的说法,若能在桌子遇到知己,无论怎么开怀畅饮,可能还绝对不够过瘾。于是,在酒桌上都有一个不成为的规定,谁若是把酒杯端,就一定要把酒喝好,喝到位,甚至喝的酩酊大醉。

  可事实上,人的酒量有大有小,而衡量一个人能喝多少酒,往往又取决于,其身体对酒精的溶解程度,以及其当时的精神状态等多方面的因素。比如:今天你在最佳状态下喝了半斤酒,明天与人喝酒时就不能低于这个量,甚至还要超出这个量。这样才能赢得同桌人对刮目相看。

  所以,在很多情况下,我们总习惯把酒品与人品放在了同等位置。如果你在酒席当中,喝酒不干脆,或是扭扭捏捏,玩些心眼,那么就要被人瞧不起了。

  其实,在饮酒方面,自个儿的身体还是自己最清楚,喝酒究竟有多大的量,能不能承受住别人的劝酒?这并不是靠挤一挤,压一压就能挺得过,而是在关键的节点上,多喝那么一滴酒,都有可能让你醉生梦死,甚至是命丧黄泉,这并不是危言耸听。

  就目前“饮酒猝死同桌赔偿”案例而言,其实,类似这样的事例在很多地方早就有时有发生。一些人之所以警而不醒,还是因为事情没有临到自己头上,根本就没有实质性的感觉和痛楚,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笔者认为,“饮酒猝死同桌赔偿”,也许在有人看来,赔些钱并不算什么。但,笔者认为,同桌之间因一场酒席所导致的情感破裂,至亲好友的生命瞬间消逝,这恐怕才是我们最大的抱憾。既然是同桌饮酒的至亲好友,我们为什么不时时处处为其生命健康着想呢?

  因此,从这个角度上讲,“饮酒猝死同桌赔偿”才具有警示教育意义。我们在饮酒把欢时,千万不能将人品与酒品放在同等位置,而应该量力而行。

  所以说,同桌之间还是多用真诚和善良广交朋友,远离那些舍命陪酒的鱼肉朋友。我想,这才与我们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文明社会相互融洽。(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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