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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瘫“最小志愿者”责任谁来负?
http://www.scol.com.cn(2017-8-5 8:51:3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侯雯雯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7月26日,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发生特大洪水灾害。洪灾过后,救灾工作陆续开展。在此期间,一张小男孩累瘫在矿泉水“山”旁的“最小志愿者”照片走红网络。8月3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照片中的小男孩名叫胡智博,今年12岁,刚刚从绥德县江德小学毕业,即将升入初中。问及热传的照片,胡智博的妈妈称,“虽然智博的照片在网上‘火了’,但我们更希望他好好学习,不要分心。”(8月4日《北京青年报》)

  作为一名刚刚小学毕业的学生,胡智博小朋友主动提出去当抗洪志愿者,这本该受到赞誉,说明孩子具有很强的责任意识和公民自觉。如果孩子们都能像胡智博这样心系灾区,有很强的责任担当,而非“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那岂不是一件幸事?最难能可贵的,即是他能够言行一致,不畏困难,全身心投入抗洪救灾的那份勇气和执着。别看他年纪小,却给包括成人在内的所有人树立了榜样。

  然而,胡智博毕竟仅是一个小学生,虽然他希望自己可以充当抗洪的“后援队”,但实际上他一口气就卸完70袋面!如此重体力劳动,对一个12岁的孩子来说,自然就是“实在扛不住了,所以靠在水上睡着了”。虽然他感到开心,也觉得值得,但就胡智博来说,他还属于未成年人,让一个未成年人从事如此繁重的体力劳动,有违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有可能给孩子的身体造成伤害。

  诚然,“最小志愿者”胡智博是一个懂事的孩子,小小年纪,就有重大担当。但是,孩子毕竟是孩子,还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就这一年龄段的孩子来说,即便有爱心需要奉献,即便有上抗洪一线锻炼的愿望,也要给予正确的引导。试想,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就有禁止未成年人从事有偿劳动的规定,而充当志愿者虽然不在此例,却也需慎之又慎。哪怕孩子再懂事,也要量力而行,绝不能去做超越年龄范围之事。

  如今,人们往往容易忽视一个简单却又十分重要的现象:未成年人的“成人化”,即让未成年人做一些成年人的事情,殊不知,那样做虽然能引起某种“轰动”,甚至能树立一些“榜样”,却有意无意地忽视了未成年人的权益,给其造成身心伤害。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初衷,必须对未成年人的“成人化”趋势有所警觉。

  而就抗洪最小志愿者“累瘫”的责任谁来负这一问题,负责人首先就是家长和其他成年人或社会组织。“累瘫”最小抗洪志愿者,这听起来既感人,又觉得有些“残忍”。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我们培养孩子不仅要怀有一颗爱心,还要具备一些对其健康成长所需要的科学常识。成人不能放任未成年人去做其想做的一切。即便孩子们有表达爱心的愿望,也需要加以引导,而不是对此不闻不问,否则,就有可能给其身心造成伤害。

  我们绝不能让孩子们与生俱来的天真、好奇、自发的动力,被成人的文化符号逐渐淹没。人的社会化过程就是使一个人“长大成人”的过程。对孩子们的成长绝不能任其“拔苗助长”,导致其受到伤害。“累瘫”抗洪最小志愿者,就是一个深刻教训。抚养和教育孩子,家长、学校乃至全社会,需要补的课还有很多,不仅有心理、生理方面的简单常识,还有情感、认知等的培养。只有积累更多的科学常识,才不至于让有爱心的孩子“累瘫”。

  当然,在某些事情上也不能把孩子们都排除在外,应依据未成年人的特点让其充分了解客观世界。成年人有责任和义务让孩子们知晓如何理解和应对眼前发生的一切,并按照其自身的特点和愿望积极参与。胡智博们是未成年人,却也是现代公民。此年龄段的权利和义务,他们应该知晓。而更重要的是,这些权利和义务,需要成年人给予正确的解读。(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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