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贵州全省公务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私人自带的酒类都在禁止之列。如果想在公务活动喝酒,只有一招:不但要找上级单位或者领导审批,还得找纪委备案。(8月22日法制晚报网)
贵州省出台的“禁酒令”,原本还真以为是一道“最严的禁酒令”,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公务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私人自带的酒类都在禁止之列”后面,却出现了“公务活动喝酒,要上级单位或者领导审批,并找纪委备案”这几句话,使原本的“最严”,大大打了折扣,使一些人利用公务喝酒有空子可钻。
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贵州省给“最严禁酒令”留了“尾巴”。一些人完全可以把原本普通的公务接待说成是外事、招商引资等,请上一级领导审批,这些领导能不批吗?如果不批,弄得“来宾”不高兴,投资谈不成,这个责任谁负?再说,被接待的人到底来自哪里,来干什么,作为上级单位领导也很难搞得清楚,总不可能一个一个像“审犯人”一样的去审查吧,从而让一些人很容易以外事、招商等名义找到“喝酒”的理由。另外,如果上一级领导也喜欢“弄两口”,那正中下怀,审批之后,也可以跑去“喝两口”。
“最严禁酒令”一旦有空子可钻,那么很多人都会跟着学,“最严”也就变成了一句空话。试想,如果有人找到了借口,经上面领导批准后,在所谓的“公务接待”中用酒,那这个酒钱就可以报销了,原本只喝掉一瓶,完全可以谎称喝掉了2瓶或者3瓶,反正到底喝掉了多少,谁也说不清楚,上级领导或者纪委的同志不可能在现场盯着。那多下来的酒完全可以几个人找个机会私下里喝。这样的“最严禁酒令”不但没把酒管住,还让一些人容易形成小团体、小帮派。
贵州出台“最严禁酒令”就应该“最严”,千万不能留有任何“做手脚”的空间。一概禁止了,什么事情都好办。就算是大型公务活动,也把酒禁掉了,用饮料代替,肯定也会让人理解和接受。从而使那些不干实事,仍然寄希望于“酒桌办公”的人再也没有了念想。有关部门在检查审核时也容易发现问题,一旦哪个机关单位账上有酒类支出,就可以认定违纪。
“公务接待全面禁酒”才是真的“最严禁酒令”。贵州“最严禁酒令”,既然号称“最严”,就应该有“最严”的样,应该把“公务活动喝酒,要上级单位或者领导审批,并找纪委备案”这样的话祛除掉,使之变成真正的“最严禁酒令”。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多长一个心眼,会同相关部门,通过财务检查、审计和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不定期督查,使不遵守“禁酒令”的情况无处藏身。同时可以使更多的官员不再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花在酒桌上,使他们在有限之年,有更多的时间、机会和足够的精力为百姓服务。(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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