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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民心民意书写法治中国新篇章
http://www.scol.com.cn(2017-8-23 7:43:5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丁乔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赞成2782票,反对30票,弃权21票。”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民法总则,标志着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的总则编形成,也标志着我国民法典编纂迈出重要一步。(8月22日《人民日报》)

  何止民法总则,在中国当前厉行的法治建设进程中,每一部法律法规,从搜集意见到拟定初稿,从征求意见到修改完善,期间,是无数次的健全和完善。事实上,我国现行中的很多法律,也是在不断的实践和运用中,通过较为集中的民意反映,进而因时制宜修改健全,比如,我国的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在前不久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他也曾在多个场合不断强调,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让人民的意志成为党和国家治理的体制机制,成为党的中心工作,上升为国家和民族当前需要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着眼于管根本、管长远,依法依规推进法治体系建设,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也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强烈责任担当。顺应时代发展,响应群众期盼,用人民的意志建设法治国家,这正是中国共产党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之所在,也是体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集中体现。可以说,坚持民心民意的根本导向,为我国法治建设掀开了新的篇章。

  民心民意是推动建设法治国家的根本力量。人民群众既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历史的推动者,群众的力量是无限的,群众的智慧是伟大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告诉我们,只有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才能在干事创业的过程中做到尊重人民、尊敬人民、尊崇人民。

  就现实而言,法治的根本在于建立适用于广大人民群众的行为法则,出发点在于共同形成良性有序的社会秩序,落脚点在于对群众的行为产生法治约束。因此,人民期盼是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现实生活中,人肉搜索、侮辱先烈、失能老人无人照顾等新问题层出不穷,一度引发社会深度聚焦和热烈讨论,这些问题的暴露,直接呼唤民法总则的出台。

  有律师谈到,“民法总则的起草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生动实践”。“民主”一词,在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历史上,从来都是一个沉甸甸的责任担当。以民法总则的制定过程为例,全国人大常委会3次审议草案,每次审议后,都将草案公布在网络上,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其中,就有多达15万人次参与了民法总则草案的讨论,可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公开透明立法绝不是停留在口头上的空话套话。

  纵观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法治进程,总体呈现出两大特点。第一,民心民意越是集中的,就越是抓得紧、落得实,越是与百姓利益相关的,就越是不断改革创新。第二,法治建设中的民主分量不断提升,不管是事前的征求意见,还是事中的草拟修改,抑或是事后的实践运用,始终都紧扣民心民意,紧贴百姓冷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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