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时事政治 >> 正文
和顺矿难,瞒报何以刹不了车?
http://www.scol.com.cn(2017-8-19 14:43:0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邓海建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人死了,不声不吭,不救不援,指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地规避安全生产责任——如此残蛮冷血的行政逻辑,在地方矿难事件中时有所见。2017年最新版的,是“和顺矿难瞒报事件”:8月11日,山西晋中和顺县吕鑫煤业A6区发生大面积滑坡。13日,和顺县政府网发布消息称,该起滑坡中并无人员伤亡和机具损失。但15日,政府网再次发布消息称,经初步调查,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失踪。(8月18日中工网)

  11日事故发生,13日草率调查,15日真相反转。掩埋在地下的生命,得有多么顽强的奇迹,才能挺得过N个荒唐的24小时呢?

  更叫人拍案惊奇是下面这个细节:8月12日上午9时,百度和顺贴吧出现《有谁知道吕鑫矿A6区发生什么大事件了?》的主题帖,多个网民跟帖回复:“发生山体滑坡,听说约有20个人被埋了,不知道真假。”随后,和顺县部分微信群网民纷纷转发相关传闻。然而,当地公安机关却“对其中一名在贴吧、微信圈散布谣言、发布虚假消息的违法人员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予以行政拘留。”最后打脸的是:谣言成了真相,真相成了谣言,轻率的所谓调查结论,不仅葬送了公权信用,更令人对行政作风与恶意瞒报产生不尽联想。

  瞒报的背后,究竟是权力资本的勾兑、抑或作风漂浮的显影,答案不妨留给问责机制去操心。倒是有几个叫人如鲠在喉的追问,有必要提醒监察部门费心:第一,正常作业区发生大面积滑坡,又不是人工智能操作,竟然“恰巧”人员无伤且机具安全,死神得多么“眷顾”这片区域?当初“毫发无伤”的结论,符合常理吗?第二,当地网友早在网络举报称,“吕鑫煤业已经强制封锁消息,现场周围各路口封闭,抢救机械、车辆的人员出入都必须封查手机”,地方部门对这些唾手可得的信号毫不上心,最后不仅得出天下太平的结论、且还行政拘留了发帖者,如此指鹿为马颠倒黑白,还能轻巧地祭出个“失察”的借口吗?

  面对调查不走心、面对举报不警醒——如此做派,说其“草菅人命”怕是不为过的。

  今年初,湖南也发生过一起瞒报事件。煤矿事故发生后,湖南涟源市委宣传部称9人遇难。4天后,湖南娄底市政府新闻办对外发布,事故中存在瞒报遇难人数的现象。新华社痛批“好大的胆!”而今看来,在公共安全事件之后,胆大妄为、胆大包天者是吓不住的,欺上瞒下、为非作歹者是不会收手的。道理很简单,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为较大事故,而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就为重大事故。但凡瞒报还有获益的可能、卸责的前景,那么,道德自觉显然是靠不住的。于是,企业瞒天过海、行政层层敷衍,矿难的真相就真的成了“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只可惜,即便没有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度设计,在这个互联网+的浩荡时代,事故瞒报的鸵鸟思维已经越发没有立锥之地了。目前,和顺县已对前期带队到现场调查的和顺县煤炭管理局局长张瑞清就地免职,抢险救援也在进行之中。只是,再严厉的问责,恐怕也唤不回消殒的生命了。至于救援,也只是聊以抚慰人心罢了。刹不住车的矿难瞒报事件,不能继续陷入“瞒报-反转”的漩涡了,眼下来看,无非还是两个补丁亟待堵上:一是将矿难等安全事件的调查权上移,改变事故调查“自说自话”的状态;二是提请纪检监察等部门介入,严防行政权力与市场资本长袖善舞。矿难已然叫人伤心绝望,切莫让“瞒报”继续伤口撒盐了!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