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出台《关于组织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体现和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的暂行规定》,明确在相关干部拟提拔任用或进一步使用时,要把履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责情况作为重要参考,纳入干部工作调研、领导班子综合研判、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以单独文件形式强调相关干部选拔任用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直接挂钩,这在全国走在前列。(8月21日《四川日报》)
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建设生态文明,直接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而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顺利推进,是一切工作的保证。将干部选拔任用同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直接挂钩,必将助力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的进一步提升。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在工业文明带来科技巨大进步,推动城市飞速发展的同时,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也得到大大提高。但也随着环境利用的无序、无度,社会发展陷入一种困境,经济发展受到影响,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受到制约。加强环境治理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民有所呼,政有所应。抓紧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职责担当。“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把履行环境保护情况与干部选任挂钩,不仅抓住了“关键少数”,也倒逼广大干部树立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有助于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提供组织保障。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与社会发展特别是经济发展还不相适应。一些地方和单位还不能真正摆正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位置关系,安全生产事故频发高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影响。“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干部选任挂钩,正是牢牢拽住了各级干部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迫使领导干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以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有助于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当然,干部选任与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挂钩,不仅仅是各级干部的一种自觉,还应强化日常监督和工作考核,让工作成效说话。作为履职环境保护的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干部在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上的监督指导,并建立常态长效机制,为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有关干部在环保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上的相关信息。以此将“双挂钩”落到实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获得感。(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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