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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险” 无关保险只关生意
http://www.scol.com.cn(2017-7-27 8:35:14)  南宁晚报    编辑:盛飞
作者:余明辉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炎炎夏日,一家保险公司联手一家公司推出了新版“高温险”,一周保费3元,全国97个城市的市民可以投保,只要气温超过“理赔温度”,投保者就可获赔。其中,福州气温若超过39℃,客户每天可获赔5元。(7月26日《福州晚报》)

  表面来看,天气炎热,保险公司等就立即推出了“高温险”,多温馨、多聪慧的举措,既扩大了自己的生意,又照顾了大众所需,一举两得。但笔者以为,“高温险”关涉的只是保险公司的生意,与大众所需的高温保障基本没有关系。理由有三:

  一是保险力度十分有限,可以忽略不计。根据该险种规定,每人投保3元,可获得规定高温天气下每天5元的保险补贴,连保7天,每人限投10份。也就是,即使可以达到获得保险补贴的条件,每天最多可获350元。问题是,这只是理论数字,有多少人会为此联投10份保险,又能获得多少符合条件的实际保费呢?也就是说,这一险种的保险保障力度有限,在现有物价水平和高温每天高额花费背景下,补贴与其宣称的“针对个人高温生活成本补贴”相去甚远。

  二是条件苛刻难以成保。该保险险种规定,只有达到一定条件才可获得保费补贴,比如福州是超过39℃。但根据福州的气象数据,福州24日14时49分气温达到39.3℃,为榕城4年来气温首次超过39℃。也就是说,能够符合保险条件的天气影响微乎其微,从而获得保险补贴的机会根本无法让人期待。

  另一方面,这一险种必须是一个星期前投保,一个星期后才能生效。根据地方气候实际,本来获得保险补贴的概率就很小,还要人猜或押宝一周后的天气,与基本是“瞬息万变”的天气竞赛,真正的保险成分和诚意有多少?

  三是借机炒作和宣传的意味明显。作为保险业者,其设计的险种保障力度有限,且条件苛刻,保险系数不高,难以令人期待,其应该心里有数。为什么还是要推出这一很有争议的险种?原因固然很多,但趁机炒作宣传的目的还是显而易见的。

  保险就应该有保险的基本功能,就应该有保险业的基本良心。不管是发生保险种类条件的概率,还是保险保障力度,都应该是所有保险公司等推出某一种保险险种所必须考虑的基础和基本条件。否则,一味地考虑生意的拓展,而忽视保险的基本功能,不但降低了保险业者的业界良心成色,更与自身业务的根本拓展和形象无多少益处,甚至还会适得其反,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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