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下午,成都宽窄巷子东广场,一场由成都交警路演的“发布会”正式开幕,在人气交警谭乔、拉丁交警陈思鸿的现场讲解下,“蓉e行交通众治公益联盟平台”正式上线,市民也可以随时参与交通治理。(7月24日《华西都市报》)
过去,发现各种交通违法,总感觉到有劲使不上,只好指望交警查处。现在,市民发现交通违法,可以随时举报,而且举报还有奖,这当然是件大好事。新闻披露说,此举由“网红”民警现场解读时, 一小时内就吸引了30万人次的围观,市民秒变“百万电子警察”,足见市民参与交通治理的热情之高。
采取有奖举报的方式,鼓励市民参与交通治理,早在成都之前全国已经上海、武汉、南昌、福建等多个城市推行,也引发过对其合法性的质疑。
但是,作为一项交通管理创新,有奖举报交警违法的做法,形成的是群防群治力量,是一个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过程。尽管它可能确实存在着侵犯被举报人肖像权、名誉权和人格尊严的法律风险,但它仍是利大于弊的。而且,这种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完全可以通过更进一步的创新举措加以规制和防范。
管理创新,应当鼓励试错,形成必要的容错纠错机制,而不能一上来就一棍子打死。这样看,成都交警“众治”平台上线,符合交通治理的现实需要,即使可能同样面对质疑,也有推出的必要。也只有经受过实践的检验,才能对其功过成败下结论。
针对各交通违法行为,现行的法律法规,已经有具体的处罚的条款。然而,现实的尴尬有目共睹,由于受限于警力不足等原因,目前的道路交通执法(警察现场巡逻、电子警察抓拍),难以实现对于交通违法行为全覆盖,这使得有大量交通违法行为成了“漏网之鱼”。如不寻找治理的良策,这种状况将长期存在下去,而且有日趋严重的可能。由此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安全隐患可想而知。有资料显示,我国每年有6万人死于交通事故,超过九成因为司机交通违法所致。中国的马路乱象,用险象环生、步步惊心来形容,恐怕并不为过。
事实证明,在我国,交通参与者的规则意识,与快速到来的汽车社会,远没有形成应有的文明匹配。而任何一种意识的改变和提升,都可能是一个艰难和漫长的过程。引导全社会提高规则意识,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既需要持续深入的宣传教育和每一个日常的严格执法,也需要“众治”促共享的新型管理模式。
如果说前者是公权治理,那么后者就是“人民战争”,二者缺一不可。而后者的优势在于,无外不在的盯防眼睛,使得交通违法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由此形成的治理能量,无疑是巨大的,值得好好尝试、稳扎稳打。当然,这项创新才刚刚起步,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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