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网聚蜀语 >> 正文
“不买药不提供处方”的医院也该醒醒了
http://www.scol.com.cn(2017-7-6 13:58:4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侯雯雯
作者:张维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到医院看完病后拿处方买药,是一个几乎每个人都熟知的流程。可是72岁的四川自贡市民彭大爷到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简称自贡四医院)看病后,因为不愿意在医院药房拿药,结果遭遇医生拒绝出具处方。在向自贡市卫计委和自贡市自流井区消协反映投诉仍然没能得到处方后,彭大爷向法院起诉了医院,索要自己看病的处方。(7月5日《华西都市报》)

  去医院看病,医生写处方,患者照单拿药,这似乎早就是司空见惯的事。就医患之间的关系而言,患者来医院找医生看病,就是把自己治病保健康的重任全权寄托在医院和医生身上了。换言之,就是对医院和医生是绝对的信任。

  患者在就医问诊过程中,通常都是医生怎么说,患者怎么做,从不会拒绝“尊医嘱”。作为医生,在开方下药时,有时也有自己的考量,在确保患者用药安全的前提下,能尽快保证患者恢复健康。就此而言,医生和患者之间,基本是无利益可争。

  可问题是,现在有些医院”以药养医“的现象仍然还是十分突出,药房药价比市场要高出许多,甚至有些药品还不在刷医疗卡之例。如此一来,手持医疗卡看病的患者,在药价比较中就会产生有所取舍了。上述四川自贡市民彭大爷就是基于这样一个考虑,才引发一场看病索要处方官司的。同样的药品,不一样的价格,患者这本账还是要算一算。尤其是对哪些长期需要服药的患者,他们更不会去高价药房拿同类药品的。

  再回到看完病不拿药不提供处方的事情上来讲,患者到医院看病也不是白看,是花钱看得病。既然是花钱在看病,医院就应当提供包括开处方在内的一切优质服务。否则,不仅是欺客,而且还违背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医院创效益并无过错,错就错在为了谋取一己之利不惜无视患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像医院这样窗口单位,要想赢得市场,创造更多更好的经济效益,如果靠这些下三滥的手段,对患者“吃拿卡要”,不仅不利于医院窗口文明形象的提升,而且在竞争激烈的市场搏击中也难得分一杯羹。

  要知道,买卖之间都有一个货比三家的原则。门槛设置过高,甚至还有欺客行为,逼的最后患者或是选择依法维权,或是惹不起躲得起,选择用脚投票了。那些仍然还想在患者身上揩油的医院,还是快点醒醒吧!咱不能做昧良心的事,与患者不利的事,无疑是在给医院自己使绊。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