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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名无法寄件”真信息泄露谁负责?
http://www.scol.com.cn(2017-7-26 8:03:4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24日晚间,国务院法制办布《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多位业内人士向中新网记者透露,这是第一个最高规格的快递行业专题性法律文件,对快递行业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在强化实名收寄、防范个人信息泄露、“最后300米”投递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7月25日中新网)

  《快递暂行条例》正式颁发实施后,将是快递行业诞生以来出台的首个专题性法律文件。距离上一次修订《邮政法》已经过去五年,监管体系已不能完全适应如今飞速发展的快递行业,在这种情况下,条例出台极具里程碑意义。之所以要实施实名制,关键是确保投递安全。之前由于没有实施实名制,曾出现了2011年杭州快递包裹爆炸事件、2013年山东“夺命快递”事件等。另外,有的人还通过快递给一些与自己有矛盾的人寄送寿衣、冥币等等。由于没有实名制,很难确定寄件人的真实身份,追究起来相当困难。

  民众之所以不愿用实名寄快递,关键在于担忧自身信息被泄露,从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很多快递业缺少有效的管理制度,加上一些快递人员的素质不高,客户信息被泄露、被倒卖的情况并不鲜见。有关调查显示,78.2%的网民个人身份信息被泄露过,其中82.3%的网民亲身感受到了个人信息泄露给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再说,快递安全问题毕竟发生的概率还是比较低的,只要自己平时不得罪人,一般不会收到那些“危险”的或“脏”的东西。对于快递公司来说,他们人少事多,快递实名制无疑增加了快递员的工作量,影响配送效率和生意。所以,在快递实名制上,快递公司和客户两厢都不情愿。

  现在,《快递暂行条例》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正式实施后,意味着不管是快递公司或者民众都必须以实名制寄件,不再有自由操作的空间。意见稿虽然从个人信息、人员保障、绿色安全、消费者权益4方面加以规范和约束,而个人信息安全是意见稿着墨最多的内容。但如果信息一旦遭到泄露,调查取证等都是比较复杂的,因为,一个人的信息可以从多个地方流露出去,谁也说不清就是从快递公司泄露出去的。譬如:某人寄快递时,当天就被泄露,那有可能怀疑是快递公司泄露的。但如果隔了一段时间后,快递公司把寄件人的信息泄露出去,那寄件人肯定有点摸不着头脑了,因为在这段时间内,用个人信息办的事情很多,到底在哪一环节泄露了信息,很难说得清了。虽然明确了一旦信息泄露由邮政部门对快递公司进行处罚,但邮政部门人员有限,这么多快递公司,他们能管得过来吗?

  《快递暂行条例》使快递行业和民众有法可依。但要消除民众的顾虑,必须破解民众个人信息泄露取证难、追责难的困局,需要科学的配套设计,明确信息泄露的责任倒查机制,并落实到各个环节。另外,应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快递寄送分发智能平台。每一个业务员到用户那里办理业务的时候通过比对,输入相应的信息,这个信息并不在快递员本身手里面,而是输入到统一的平台来进行识别比对。这样的话,既保障了用户的信息的安全。一旦出现信息泄露的情况,倒查起来也比较容易。(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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