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于1983年的“东北老字号”在全国拥有1500万会员?2013年以来,一家名为“鹿参堂”的机构频频亮相并销售一批批宣称对中老年人疾病有特效的保健品。但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调查发现,鹿参堂所称的公司实体并未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其销售的所谓“中美合作”的部分保健品系违法生产。而在鹿参堂宣传册载明的一些荣誉,也被证实并不存在。(7月19日 《中国青年报》)
患者质疑,记者深入调查,才发现号称“东北老字号”的“鹿参堂”,其公司实体并没有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销售的部分保健品系违法生产,而且销售过程中存在嫌虚假宣传的嫌疑。种种迹象表明,“鹿参堂”和它的部分产品,都是违法违规的,应当被查处。
如果不是患者发现了外包装上的英文语法错误,进而质疑购买的保健品“破壁灵芝孢子油软胶囊”是假货,恐怕还不能揪出“老字号”的狐狸尾巴。媒体深入调查,追根求源,发现了所谓的“东北老字号”不过是牛皮大王罢了。药品、保健品是特殊商品,它的质量关乎患者的安全与健康,马虎不得,更不允许它们虚假宣传,吹牛皮,欺骗患者。
“鹿参堂”宣称“东北老字号”,实质上没有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也查不到商标的合法性。而保健品不是药品,没有预防和治疗疾病的效果,把保健品吹嘘成可以治疗癌症的神药,更是违反了规定。谁的孩子谁抱走,从管理主体责任明晰的角度考量,应受到监管。可是,“鹿参堂”推出的保健品违规宣传,并且在市场是肆无忌惮地销售,它的爹妈怎么不管不顾,任由其线上线下欺诈患者呢?
“鹿参堂”和它推出的保健品存在诸多违规违反之处,该由谁来监管?它的爹妈是谁?笔者以为,工商部门应从商标注册的角度追查“东北老字号”“鹿参堂”的合法性;而食药管理部门则应依据相应的法规,惩处虚假宣传。“鹿参堂”实体店没有注册,工商部门竟然没有发现,这岂不是工作疏漏?保健品与药品一样,应当严格监管,但食药部门竟然不进店检查,也有疏于监管之责。
再者,尽管发布保健品广告信息的媒体不是责任主体,但也肩负起一定的审查责任。据调查,鹿参堂有关产品的广告频频出现在一些媒体上,破绽不出的宣传语,媒体若稍稍留意,就可以查出漏洞。然而,或许是广告收益的考量吧,那些刊登此广告的媒体竟然对违法的宣传广告一路绿灯。这与电视媒体宽容保健品广告里“医疗专家”如出一辙吧?
保健品“老字号”吹牛,虚假宣传,违法生产保健品,欺骗消费者、患者,管它的“老子”理当实行家法,严惩不贷。遗憾的是,没见到管它的“老子”发威,倒是新闻媒体充当了啄木鸟的角色,维护了消费者、患者的权益。在接下来的追查中,我们期待着“相关部门”的身影。(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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