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参加这次工厂实习,就拿不到学分,拿不到相应学分就无法顺利拿到毕业证。”7月18日起,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多名大二学生通过微博、QQ等网络渠道发声维权,称被学校强制前往富士康(烟台)科技工业园进行长达3个月的实习并被强迫签署三方协议。辽宁省教育厅叫停该校暑期教学实习活动。(7月21日《中国青年报》)
不管是从教育的要求还是从学生自身发展的角度看,学生在毕业之前进行实习是相当必要的,通过实习能够让学生有机地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也能够积累一些工作经验,不过,学生实习要着眼于学生的自身发展,而学校的利益不能夹杂在里面,否则,不仅会发生学生“被自愿”,而且还会有损职业教育形象。
据了解,此次前往富士康(烟台)科技工业园的该校学生有600余人,来自该校交通与机械工程系和信息与工程控制系。人数这么多,且是跨省,更重要的是时间是在暑假。这显然是无法让学生接受的。同时,问题还不少:其一,教师缺乏诚信。学生没有自愿却被强称自愿,“动员大会上系主任说是实习,来了之后又改口说是社会实践,现在又说是实训。”那么究竟是什么性质?难道学校也搞不清楚?或许是利益所致吧;其二,专业存在不对口现象。有学生质疑:“流水线上应用不到任何我们专业理论知识,为什么说是教学环节的一部分?”让学生怀疑的实习显然不是好的实习,因为学生也是懂得分辨的,他们自然愿意选择有利于自己专业发展的企业实习。
据学校解释,这次是专业实践,这次是将专业实践当作一门功课,这可以理解,也是值得肯定的,学生没有经过专业实践,自然无法获得学分,也就无法毕业,这么做没有错,但让学生参加专业实践,则需要营造良好的实习环境,一方面需要专业对口,让学生能够将学校学到的理论和实际工作有个结合的过程;另一方面不能占用学生的暑假期间,时间也不能太长。可我们不难发现,学校组织这么多学生,且占用了暑期时间,专业实践的时间又长达三个月。想不引起学生的诟病都难,说实在的,我们怎么看上去像是组织学生到企业打工,好像是学校和企业“预谋”好的。当学生感受到自己的权利被剥夺,自然要质疑了。
学生参加实习很有必要,锻炼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更有必要,但前提是不要与利益挂钩,比如学校和企业达成某种“协议”,却没有保障学生的权益,同时,还需要给学生选择的权利,学生可以选择学校按排的企业,也可以自找企业,只要能够达到实习的目的就行。
学生实习必须要剔除利益纠缠 ,如此,种种的实习纠缠都可以分清。学生的权益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作者系四川在线新闻观察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