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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喊百遍是治理闯红灯的昏招
http://www.scol.com.cn(2017-7-23 8:26:2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侯雯雯
作者:维扬书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有媒体报道,为治理行人以及非机动车闯红灯的不法行为,江西省吉安市青原交警出台“新招”,让闯红灯者拿着喇叭喊100遍“我不再闯红灯”作为处罚措施,这种做法也引起了不少网友的质疑。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从青原交警大队了解到,喊话只是一种“体验式教育”,为治理闯红灯,交警也会采取举牌子、罚款等多项措施。(7月21日《北京青年报》)

  为整治行人闯红灯,江西吉安青原交警罚闯红灯者拿着喇叭喊100遍“我不再闯红灯”,笔者以为,这一打着“体验式教育”旗号的新招,不过是治理闯红灯的一个昏招。

  闯红灯罚喊百遍,首先缺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该法第八十九条明确了具体处罚办法:“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从这里不难看出,行人闯红灯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可以对闯红灯者进行警告或罚款,超越这两点的“创新”处罚都缺少法律依据,像让闯红灯者抄写交法、罚喊百遍等,此类做法引发网友广泛质疑也在情理之中。

  闯红灯罚喊百遍,效果也乏善可陈。古人说“书读千遍,其义自见”,说的是用心读书才产生的效果,可是闯红灯的市民大多为了赶时间而对红灯绿灯视而不见,在这种情况下,罚他(她)喊百遍“我不再闯红灯”,估计也是“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根本不会记在心里,更不会从此彻底告别闯红灯,因为这100遍“我不再闯红灯”,不是发自肺腑的表白,而是完成任务式的空喊,对闯红灯者来说,喊完了,处罚结束了,就可以走人了。遇到斑马线,还会习惯性得闯红灯,因为他们脑子里缺少的是安全意识,所以才会置生死于不顾,别说让他们喊100遍,就是喊1000遍,也不会记在脑子里。喊百遍,除了有点尴尬,人累一点,基本没有效果。

  行人闯红灯现象之所以成为久治不愈的交通顽疾,根子还是在现行交法对行人闯红灯的处罚太不给力:口头警告基本没用,闯红灯者东耳朵进西耳朵出,照样我行我素;至于罚款,就算顶格处罚也不能超过50元,这样的处罚对行人来说简直不疼不痒,起不到一丁点震慑作用。

  再说,在警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交警部门处理机动车违章都忙不过来,哪里还有精力来处理难以计数闯红灯行人呢?整治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只能作为交警部门某一阶段的集中行动,根本无法保证违法必究,其直接后果便是交法规定的行人闯红灯的处罚办法形同虚设。

  在这方面,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在新加坡,行人第一次闯红灯,罚款200新元(约相当于人民帀1000元);第二次、第三次再闯,最重可以判半年到一年的监禁;美国各州对乱穿马路者罚款2到50美元不等,处罚记录将会记入个人信用记录中,终身不能抹去;在德国,闯红灯者面临的后果更加严重。别人可以分期付款、延期支付,闯红灯者必须立即支付。别人可以向银行拿到比较长时间的贷款,闯红灯者不行,银行给闯红灯者的贷款利率要远比其他人高,因为闯红灯者不珍惜自已生命,生命随时不保。

  可见,闯红灯罚喊百遍,既缺少法律依据,又没有实际效果,只有加大对闯红灯的处罚力度,提高违章成本,才能营造不敢闯、不能闯、不想闯的和谐交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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