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每天世界上人们说得最多的几句话,其中一定有“对不起”。作为一种礼貌性用语,“对不起”释放出了善意,体现出了担当,常常能起到化干戈为玉帛的作用。但给道歉立规矩、制定法律,很多人会觉得是件新鲜事。而香港近日通过了一部关于道歉的法律,成为亚洲首例道歉法。(7月20日《人民日报》)
之所以很多人觉得新鲜,是因为“对不起”本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高频词,也是道德领域体现个人素养的常用话语之一。有人常挂在嘴边,有人不大习惯讲,这于众人看来并不带有强制意味,给道歉立法,显然会让人感觉到威严的气息。
人与人之间产生矛盾的可能性有千万种,不同的人处理同一矛盾的方式往往不尽相同。类似于马路上他踩了他一脚,公交上她挤了她一下,商场里他撞了她一把,等等。大多数情况下,无论谁开口道个歉说声“对不起”,对方回以微笑“没关系”,一切也就止于此。但问题是,现实中因为这些不经意的小插曲,而大打出手,甚至是演变为恶性事件的不在个案。并非每个人都能做到“就事论事”,相反“性情使然”且“由事及人”的大有人在。因自身性格、外部环境、对方态度等因素,简单的道歉有时反而并不那么容易做到。
在这种语境下,为道歉立法,传递善意,确有其必要。在发生不幸事故产生争议时,有人担心说了“对不起”之后,就是承认自己理亏,成为被追责的证据而需负法律责任。这就是不少律师建议当事人不要这么做,以免“落人口实”的缘故。譬如在一般性的交通事故中,常有肇事者不愿道歉的情况,似乎一旦道歉就会遭遇受害者得理不饶人的纠缠。有了这样一部法律,肇事者可以更坦然些。而诚恳的道歉,既可以有效避免剑拔弩张的局面,也更有利于问题得到和平解决。
为道歉立法,就是要为道歉者心理“解压”和“松绑”,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大大方方地向受害者及其家属和亲人,道一声“对不起”,以促进争端友好、和睦地解决。这样的立法无疑是饱含善意的,而非法律逾越至道德领域云云。
值得指出的是,《道歉条例草案》为道歉者提供保护,政府的道歉也涵盖其中。在处理一些公共事件的问题上,政府的某些作为容易激起民愤,引发舆论危机。如果政府不是充耳不闻,一味封锁消息,而是能够拿出道歉的姿态,向公众表达“对不起”的善意,至少于情感上,可以抚慰群众的情绪,有利于更好地化解矛盾。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虽然不是适用所有程序、囊括所有特区机关,但也是一个不小的进步。
从道理上看,为道歉立法,可以让道歉表达更为充分和更显诚意,有利于平复矛盾双方的过激情绪,从而增加和解的机会,以善意促进社会和谐。只是,既然把道歉拔高到法律层面的约束,怎么才算是道歉、道歉了会怎么样、道歉会不会被人利用,道歉的含义、适用范围和法律后果,都是需要厘清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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