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时事政治 >> 正文
不能每次都拿合同工当替罪羊
http://www.scol.com.cn(2017-7-23 8:35:1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侯雯雯
作者:李丁乔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什么样的人才能称得上是干部?或许,在干部自己眼中,凡属体制内的、由财政供养的公职人员,都可称之为干部。但是在老百姓眼中,不论体制内还是体制外,只要是替老百姓办事的,就都是干部。

  近日,盐城市某县政务大厅窗口一名工作人员,因为“照顾”政府部门的插队人员,与现场群众起争执,并振振有词地指出:“领导就有特权,就可以插队,排号是针对老百姓的。”此话一出,随即引来现场群众的一致声讨,网络扩散更令网友唏嘘不已。在“庆幸”这名工作人员幸好没当上领导干部的同时,也一致认为必须严肃问责。

  经过有关部门的党组织会议,决定辞退该窗口办事人员,并指出,该工作人员是合同工,从事警务辅助性工作,并不是正式警务人员。又是合同工“惹的祸”,貌似这样的结局早就在预料之中。不少机关干部一旦出了这样那样的作风问题,一言不合就拿合同工当替罪羊,好似只有合同工才如此作风不正,体制内干部都是经得起检验的。显而易见,此举无非是想推脱自身责任,让合同工独自去担责。一次又一次把合同工推上风口浪尖,一次又一次强调合同工身份。诚然,问题的表象体现在合同工身上,但是,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恐怕就不是推出一个合同工替罪那么简单了。

  在这里,笔者不禁有三个问题。第一,合同工是不是就意味着低干部一等?在一些相同的岗位上,合同工与其他干部所做的工作没有任何区别,这里面不过就是编制差异致合同工与其他干部待遇上产生高低之差,也就是说,干相同的事情,合同工工资还相对较少。站在这个角度看,领导应该更加关心关注合同工,多尊重、多体谅、多引导他们,帮助他们消除合同工的自卑感。

  第二,合同工就不是干部?作为单位的一份子,任何人都要有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大局荣辱观,不能没出问题就自诩干部队伍整体素质都很高,一出问题就把合同工抛出去。应该说,在所有群众看来,凡事为他们办事的都是干部。笔者理解,干部不能单纯在体制内外化分界线,凡事供职于党和政府部门、置身为民服务岗位的人,都应该是干部。如果因为集体中的某个人出了问题,而急切地撇清其干部的身份,倒更像是逃避责任、不敢担当。

  第三,到底还有谁应该被问责?不管是不是合同工,一旦进入这个单位,首先就要接受业务知识和工作纪律培训,在提高服务本领的同时,牢固树立规矩意识。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从该事件中难以想象,单位平时是如何开展培训的,又是如何实施监管督查的。按照“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干部所作所为有损干部队伍整体形象,分管领导理应负一定责任,至少要监视反省自己平时对下属的教育引导做到位了没有,亲临一线去指导督促过没有。地面渗水,必然是屋顶漏水,不能只清地面水,而不补屋顶洞。

  在其位,就要谋其政。不管是编制外的干部,还是体制内的干部,只要肩负为民服务的使命,就都是老百姓的干部。必须认识到,干部存在问题归根结底是单位和领导存在问题,不过是通过个别现象暴露出来了而已,在追责出问题干部的同时,更要追究负有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责的领导干部责任。合同工不是刮骨疗毒的万金油,也不是敷衍社会的替罪羊,关键在于深层次根究矛盾和问题,理清责任关系,在权力和责任之间真正画上等号。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