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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乡禁酒,权力应摸清自身“度量”
http://www.scol.com.cn(2017-7-6 8:39:1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7月4日晚间,云南怒江州贡山县独龙江乡政府通过该县县委宣传部微信公号“贡山发布”刊发消息,回应近日网络热议的独龙江乡“禁酒令”一事。该文件内容属实,但属于乡政府内部征求意见稿,还未正式敲定,也未对外传达。(7月5日 澎湃新闻)

  从“禁酒公告”到“重申禁酒公告”,云南省怒江州贡山县独龙江乡政府的治酒行动在一步步升级。治酒虽好,但行动的方式和程度,是否合乎当地民族生活特性,是否超越了权力的边界和底线,都值得认真思考,不可妄为。

  因为地处多雨高温地带,又有沿袭千年的饮酒习惯,贡山县独龙江乡的“酒文化”已经渗透到骨子里。有的村民养成酗酒闹事的习惯,有的还因饮酒致贫。这些不良后果,确实是推行“禁酒令”的主要原因,但是,当主观治酒和客观禁酒,以及禁酒的方式发生扭曲时,这种禁酒令,就走了调变了味。

  该乡之前推行的禁酒令,在党员干部及有公职人员中推行,可以说,更多是从纪律方面予以惩治,对发挥党员带头改民风、改酒风,应该是值得提倡的。但是,当权力跨过纪律边界,在如何引导全乡群众少喝酒、禁喝酒上,就应该把握好尺度,而不是一权包打天下。

  一来,从当地生活实际和历史习惯,全面禁酒,不符合当地高温高湿自然气候对人体健康的负面影响,当地沿袭千年的酒文化,本身也不应该“一禁了之”。

  二来,禁酒在涉及到喝酒群众的同时,也“打击”到了卖酒者的利益。独龙江乡政府有没有权力禁止卖酒者卖酒,在法律法规中似乎很难找到支持的条款。基于此,“重申全面禁酒令”,一旦实施,就将侵害酒类经销商经营利益。同时,也让政府的合法许可成为一纸空文,令政府公信力跌破眼镜。

  既然重申全面禁酒令没有群众基础,违反生活常态,又侵害合法经营者经营权益,重申全面禁酒令,就缺乏令出必行的土壤。虽然该乡政府表示,目前,这条“重申禁酒令”正在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但乡政府是否真的能够听见来自民间合理合法的诉求,需要用时间来检验。

  移风易俗,移的是不良生活作风和陋习,方向是正确的,但办法需要考量。不管是对民间办酒宴吃喝风的禁止,还是全面禁酒,管理者不能总习惯于“一禁了之”、闭门造车式的用权模式。

  “禁酒令”实施近10个月以来,公职人员方面有很大改观,但22点之后,全乡范围也有“少部分人悄悄地喝”。既然是对禁酒令的重申和巩固,就需要反思之前的禁令执行效果如何,是否合法合情,然后再考虑新禁令。

  借用一句广告:酒虽好不能贪杯。如何宣传好这个思想,让群众从酗酒转变为适量饮酒,才是当地政府应该用心思考并极力开展工作的地方。更为深层次的是,需要在如何用权上,要拿捏好尺度,既要尊重现实更要尊重法律,摸清权力自身的边界和底线到底在哪。如此,通过合法的,群众可以接受的方式劝酒,而非禁酒,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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