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起,成都交警持续开展“车让人”专项治理行动,文明礼让的观念不断深入市民心中,行人在斑马线上遇到机动车让行的情况越来越多。记者现场观察发现,一小时内,仅通锦桥路口西侧的一条斑马线上,就有28辆机动车进行了让行。(6月28日《成都商报》)
不过,这则新闻更大看点在于曝光了不礼让车辆——交警现场整治,DV视频记录一小时有 7辆车遭罚,公布了全市第二批(部分)“车不让人”车牌号码37个,这是最具教育和警示作用的,也最能收立竿见影之效。
要知道,现在是交警方面持续开展“车让人”专项治理行动期间,在这个时候仍有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敢顶风违法。由此不难推断,等专项治理行动一过,那些不礼让惯了的司机,会不会故态复萌,以往咋开还咋开?
而从大量专项的问题治理易出现回潮和反复的现实看,回答或许是肯定的。文明交通环境的形成,教育引导必不可少。但教育引导对于某些不讲规则的人总是无效的,这时候就必须施行刚性的约束。更何况,是不是礼让,根本就不是一个文明和不文明的问题,而是守法还是违法的问题。而且,对此早就有法可依。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4条、第47条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已经违法,违法当必究。现在大量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之所以未能得到处罚,一是执法力量跟不上,不能发现所有的不礼让行为;二是存在法不责众现象,即使现场执法发现了,也多是以教育为主,或者变相从轻处罚了事。并不都按规定记分、罚款。
这样一来,本该依法为之的礼让斑马线,成了一种高尚行为,有的还因此成为“网红”,不礼让成为相对一部分人的驾驶习惯。而血的教训一再证明,这种陋习,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
在6月17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通报称,近三年来全国共在斑马线上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1.4万起,造成3898人死亡。从统计情况看,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事故占了90%。
斑马线乱象,近年来越来越引起各级的重视,原因或许正在于此。治理斑马线乱象,法律法规已经足备,关键是在于严格执法。而且这个严格,既要针对机动车驾驶人,也要针对行人。具体而言,就是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强化执法力度,规范斑马线设置,优化信号配时,增设二次过街设施,增设抓拍设施。通过加强巡逻、监控抓拍等措施,像治理闯红灯一样,严查严处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
对于“凑足一拨儿人就过马路”,不管红灯还是绿灯的“中国式过马路”,要采取更为有效的治理措施,依法规范其行为,改变“法不责众”的尴尬局面。
当每一位道路交通参与者的违法行为,都难逃现场执法或监控的眼睛,并依法受到惩处,不礼让斑马线的痼疾顽症就有望得到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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