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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愿更多的人把感动变行动
http://www.scol.com.cn(2017-6-4 7:40:5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几天前,成都天府新区煎茶镇,怀孕32周的王清春,如往常一样骑着电瓶车去送餐。但没走多远,她便遭遇车祸被紧急送往医院。虽经全力抢救,但她脑部受损严重,最终被宣告了脑死亡。在挣扎一夜后,家人决定将她的器官捐赠给需要的人,传递出她的善意,“去救助更多的人,也能用另一种方式让她‘重生’。”成都一准妈妈遇车祸不治,丈夫含泪捐爱妻器官救三人。(6月3日《华西都市报》)

  医生已确认王清春“脑死亡”,而且,“在实际的操作中,这样的病人恢复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因此,家属经过痛苦的抉择,最终按照器官捐献相关规定和流程,在自愿捐献她的双肾、肝脏的无偿捐献同意书上签了字。目前,王清春的双肾、肝脏都已成功获取,有3名待救治病人也配型成功,即将等待手术。对此,让我们向捐献者王青春及其家属表达最崇高的敬意!

  年仅25岁的王清春遭遇不幸,而她家属表现出的豁达,实乃公民意识的彰显。这看似凡人善举,却是值得书写的大章。要知道,在旧有传统观念还较为盛行的当下,家属决定把她的献器官捐献出去,目前对绝大多数人来说还很难做到。王清春的家属能做到,是因为他们崇尚科学,尊重生命,这就是公民意识的觉醒,就是要给予高度赞誉。

  器官捐献者,就是人所共知的其身后被不断缅怀,继续存活于他人体里的那个“陌生人”,但这些“陌生人”又是那么熟悉,因为他(她)们都有一个共性,即用自己的器官使他人延续生命,还有什么能比这种大爱更值得尊崇?还记得女歌手姚贝娜吗?也许有人没听过她的歌,却很可能知道她捐献了自己的眼角膜。虽然她遗憾地走了,却把无私大爱心传递了下去,也正因此,她至今被人们铭记和缅怀。的确,人们都无法控制自己生命的长短,却完全可以使生命变得更丰满、更高贵。

  据国家卫计委统计,2003年我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的数字是零,但随后开始增加。2010年国家实施公民自愿捐献器官试点,而从2015年1月1日开始,中国全面停用使用死囚器官,公民自愿捐献成为器官移植供体的唯一来源。但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传统观念和“入土为安”的丧葬习俗影响,遗体器官捐献仍是一件颇为敏感之事。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捐献队伍中,用自己的身体延续他人的希望。而如果主动捐献的数量不够,就可能催生人体器官的非法买卖,弄不好就会造成伦理、道义、人权上的灾难。因此,倡导合法捐献,使更多人自愿捐献,才能满足需求。

  王清春走了,但她给其他人留下了生之希望,让这些人继续生命的旅程,我们对此深受感动,对做出捐献决定的人心怀敬意。然而,光有感动还不够,对所有人来说,还要在感动中行动起来,把感动变为行动。感动是正能量,行动起来是更大的正能量。我们生活在一个越来越文明的社会,公民意识也需要不断增强。面对人体器官捐献严重不足的现状,王清春家属的善举让我们知晓了什么是豁达,那是崇高的境界、宽广的胸怀、慷慨的品格、无私的美德,是一种高尚的人生观。作为公民,只有最大程度地发挥自身优势,为社会多做贡献,才能成为合格的现代公民。

  人来到世上,生命短暂,多数人平淡无奇,但有些人却想活得更精彩,哪怕离开时,都要把最后的光芒留在人间,离去后还在散发着人性光辉,依然在惠及身后之人。当然,自愿捐献不能强求,但对生命的领悟和敬畏,朝着自愿捐献去努力,是值得靠近的目标。因为这更能体现出人生的价值,使其变得更高尚、更精彩。器官捐献:愿更多的人把感动变行动。(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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