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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上学”和“父母犯罪”两者何干?
http://www.scol.com.cn(2017-6-21 7:44:1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这几天是梅州梅江区各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时间。因为户籍问题,刘先生遇到了一些麻烦。《梅江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申请表》最后一条规则写着:“要由本人提供无犯罪记录”。刘先生表示,如果有污点,提供之后不是对小孩不利? 民警告诉刘先生,公安机关不再出具18种证明。碍于群众诉求,民警还是开出了证明。但是警察也挺气愤:小孩上学和父母犯罪两者何干?(6月20日《梅州广播电视台》)

  警察从奇葩证明的角度对教育部门的这一规定进行了怒斥。其实,这条新闻的主要问题还不是奇葩证明的问题。与奇葩证明相比,奇葩规定更值得关注。我不知道当地教育部门制定这条“小孩上学需要父母无犯罪证明”的出发点是什么,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父母是否犯罪和小孩能否上学是毫不相干的两件事情。假如说,父母真的犯过罪,在派出所有污点信息,难道就要剥夺孩子上学的权益?

  我们已经普遍实施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并且从立法的层面进行了维系,可以说,只要属于中国的国籍,所有的孩子都有权益享受义务教育这个政策。当然,由于供大于求,由于流动人口很多,暂时还不能确保外来人员子女都能到公办学校上学。从这个层面来看,完全理解地方政府积分入学的做法。毕竟所有外来人员子女都需要公平的求学机会,实施积分入学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

  让我们难以接受的是,在积分入学的游戏规则里,当地教育部门竟然将“父母无犯罪”当做其中的一条。这也就意味着,对于外来人员而言,只要自己有污点信息,就会影响自己的孩子,孩子就可能因为“父母犯过罪”,而不能进入公办学校求学。这是十分不公平的事情。

  即使父母真的犯过罪,我们也理应有包容的心态,犯罪属于过去的事情,也要给人家改过自新的机会,只有包容这些“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失足者,社会才会是和谐的。即使退一万步来说,外来子女的父母不是“犯罪过去时”,而是“犯罪进行时”,甚至是目前依然蹲在监狱里,那又和他们的子女有什么关系?

  就因为“父母有罪”,就能株连他们的孩子,就能让他们的孩子因为“父母有罪”而失去上学的机会?不仅不能这么干,而且需要更多的温暖。现实生活中,很多“父母犯罪的孩子”因为无人教育,无人约束,而成为了“罪二代”,这是教育的缺位。对于“父母犯罪的孩子”,社会更应该给他们良好的教育环境,让他们不因为家庭的变故而影响了自己的成才和做人。

  “上学需证明父母没犯罪”嘲笑了义务教育法。不知道当地教育部门为何能出台如此奇葩的规定?
(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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