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社会民生 >> 正文
无视道德和规则,场地宽裕也白搭
http://www.scol.com.cn(2017-6-5 8:02:4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在网络上引发热议的洛阳王城公园广场舞团“占领”篮球场事件,至今仍然还未能彻底解决。6月2日,王城公园的工作人员在篮球场的进口装了带锁的大门,把场地封了。事件爆料人小程当晚在微博上表示,“王城公园管理方暂时关闭了篮球场,之后会在给大爷大妈们在公园找一块适合跳广场舞的地方。”然而,即便篮球场封门,广场舞抢地盘纠纷难解:公园提供新场,大妈们还想杀回。(6月4日澎湃新闻)

  打篮球的年轻人与跳广场舞的老人因场地问题产生矛盾,导致由言语不和发展成为肢体冲突的消息,已发酵数日。看到园方给大爷大妈另外寻找了一个新地方跳舞,就以为该事件过去了,可从报道中得知,冲突远未得到解决。如果说双方起初发生的肢体冲突该各被打五十大板的话,那么在园方已给老人们找到新场地的条件下,如果大爷大妈“等篮球场开了我们再回去跳”,就是纯粹的不可理喻了。

  其实,发生冲突的原因再简单不过。一群大爷大妈在篮球场跳广场舞,而打球的年轻人对此感到不满。年轻人认为这是篮球场,不是广场,更不是跳舞场,于是就理直气壮地在上面打篮球。而大爷大妈针锋相对,认为篮球场也是公共场所,在此跳舞理所应当,谁让管理部门不考虑跳舞老年人的感受了?于是双方就从言语不和,发展到肢体冲突。对此,双方都存在过错,年轻人不该那样对待老人,毕竟要尊老。而老人也不该倚老卖老,动辄就以老自居,对年轻人无理且大打出手。

  老人与年轻人的场地之争,其实就是因公共休闲娱乐场所的不足导致。园方的态度倒是值得称赞,事件被披露后,园方立刻采取行动,给老人找到了一块可以跳舞的地方。然而,事件并没有像原本预期的那样朝好的方向发展。广场舞老人们不干了,他(她)们嫌公园提供的新场地“地面不够平坦”,称“之后还要回篮球场跳”。事件发展到这儿,就该说道说道了。如果说一开始还有年轻人乃至园方的“过错”,那么老人们在有了新场地跳舞的条件下,还想回到篮球场捣乱,就是为老不尊了。

  篮球场是打篮球而不是跳舞的地方,难道这些活了大半辈子的老人不懂?如果本着公正的态度评判,是老人们错在先。打篮球的场地,你们凭什么在上面跳舞?如果篮球场没人占用,倒可以临时去干点别的,但如果有人打篮球,那就必须给人腾出地方来。专场专用,这没有任何问题。试想,如果是专门跳舞的场地上来了一群打羽毛球的年轻人,老人将如何保卫自己的“家园”值得想象。在篮球场跳舞还打人,老人们首先理亏。

  如果该事件原来还勉强属于“场地不够”之争,倒逼有关部门为大家多提供休闲娱乐场地的话,那么,既然给老人提供了新场地,老人为何还要胡搅蛮缠?也许,老人说得没错,新场地可能有些不平,老人在上面跳舞可能不是很舒服,也有可能造成意外,但那是另一个话题,可以要求园方修整,以让新场地适于跳舞,却绝不该“再回来”占用本该是打篮球的场地。

  可见,广场舞与打篮球之争看似“场地之争”,但其实很勉强,单方面指责城市管理缺乏诚意也显得牵强。现在新场地有了,不还是缺乏自身的道德约束、规则意识而要“杀回”吗?如果不先把道德和规则问题解决了,无论场地多么宽裕,还会因利益之争导致冲突。场篮球不是跳舞场,就像游泳池禁止穿着外衣踢足球一样,如此浅显的道理还用强调?老人没地方跳舞可以靠呼吁解决;有了新场地嫌地面不平,那就再次呼吁把它弄平坦了。而如果“再杀回”就是不顾道德和规则意识的倚老卖老和为老不尊。(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