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时事政治 >> 正文
不肯认错比标语出错更可怕
http://www.scol.com.cn(2017-6-28 8:25:2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忠卿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有网友反映称,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一处户外宣传犯了低级错误,落款为神木县委宣传部、神木县文明办的文明标语上,第一句话竟然是“爱国爱家,爱我长沙”。27日,记者就此事电话联系了神木县文明办,工作人员称标语为当地住建局制作安装,住建局表示已经收到通知进行处理。(6月28日《北京青年报》)

  正如网友所言,陕西神木经常出现奇葩的事情,每一次的新闻爆料,总会引爆公众的眼球,舆论也会跟着持续发酵,神木的神奇之处或许就在于此。

  以前的奇闻不谈,单就这么大一块宣传标语而言,这种错误发生的很低级、很不应该,因为标语的落款是神木县委宣传部与文明办,因此就该由这个部门出面回应,只要对这件事进行彻查与问责,相信大家也不会太较真,谁还能不发生一次差错与失误,只要正确面对与改正,我看就到此为止了。

  可是,相关工作人员的回应让我们很意外、很无语,没有一句承认错误的话,相反却把责任全部推给了当地住建局,似乎自己受了很大的委屈。不错,或许这块标语是住建局设计制作的,但是,我们不能提出质疑,既然落款是你们宣传部门,责任主体自然就是你们,因此,无论宣传标语的设计方案与图纸,你们都必须事先把关,至于最后的安装,你们也应该到场,如果这两点都做到了,事情何至于此?

  由此可见,某些宣传部门习惯了动动嘴,让其他部门或别人代劳,有功劳就是自己的,一旦出现错误则推给别人,如此文明办其实一点也不文明。而从另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住建局这样的部门,不仅习惯了照搬照抄,而且做事很马虎,其实只要有一点工作责任心,这么大的错误很容易就可以发现与更正,闹出这么大的笑话,真是丢人,建议该县县委县政府出面彻查此事,神木的形象不能再受影响了。(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