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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圈不超过4个”用力过猛
http://www.scol.com.cn(2017-6-28 7:51:0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颂寒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丧事殡期原则不超过3天”,“摆放的花圈、花篮、花匾总数不超过4个”,“属于市区丧事集中办理范围内的,遗体24小时内送至市殡仪馆存放……”浙江乐清市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丧葬礼俗整治工作的通告》,将从7月起施行。(澎湃新闻网 6月27日)

  丧事殡葬在很多地方十分流行,尤其是一些十分爱好面子的地区,有些家庭的殡葬花费之大,往往成为很多家庭的不可承受之痛。浙江乐清市政府为了缓解当地的这种殡葬花费,降低居民家庭的殡葬花费,制定了“殡期不超过3天,花圈不超过4个”的规定。

  政府部门的态度,是为了减少老百姓在殡葬上的花费,避免“活人、死人”都受累的情况屡屡出现。可以说,初衷也是为了避免浪费。但是,如果将一些规定要求的过于严苛,甚至将政府的管理工作过于“仔细”,难免会出现用力过猛的情况。

  首先,对于“花圈不超过4个”的要求,就很明显的存在问题。一个老人过世,家里很多亲戚都会来悼念,而花圈是最好表达他们内心的一种方式。对于老人的亲戚来说,限制了他们送花圈的个数,无异于限制了他们悼念的权力。

  “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应该需要简政放权,而不是对一切民俗大包大揽。毕竟,对于老人献上最后的礼物花圈,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一种孝心的体现。有些地方对于“送老人最后一程”很有讲究,这是一些传统习俗的延续。或许,过于讲究这些习俗会造成浪费的现象发生。但是,如果单纯依靠行政的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不仅显得不近人情,还会形成一种管理上的懒政。认为一切问题都可以靠行政手段来解决,其实往往暴露了管理思维上的单一。

  当然,鼓励当地不要过分注重丧礼,不要花费大量的金钱造成浪费,这样的初衷绝对没有问题。但是,要想做到移风易俗,其实应该“循循善诱”,而不是通过制定规定来一劳永逸。当地部门可以加强相关的教育宣传,同时提倡新型简便的丧礼风俗,并对简化举办丧礼的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在很多人眼里,如果对于老人的离去不举办声势浩大的丧礼,不仅仅是子孙的不孝,也是一个家族的无能。要扭转这种观念,其实才是相关部门真正的难题,而不是在于限制花圈。(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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